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有哪些限制条件?附出租需要提交的材料
2021-01-28 17:01:0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705
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举措,这既能整合农村闲置土地,又能促进农民增收。而在这一举措下,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出租就成为了十分热门的交易,那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有哪些限制条件呢?出租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有哪些限制条件
1、5种情形不得出租
(1)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
(2)未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3)土地权属有争议的;
(4)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权利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
2、3种情形必须网上公开交易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2)集体土地所有者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法律法规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必须采取网上公开交易方式的其他情形。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需要提交的材料
1、村(居)委会(经济联合社)申请;
2、出租方案;
3、当地自然资源管理所(办公室)初审意见;
4、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出租方案的相关文书;
5、村(居)委会(经济联合社)、用地单位的有效资质文件、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6、集体所有权证、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土地使用证;
7、村(居)委会出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并须经所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具证明意见;
8、“四议两公开”实施情况的有关材料;(“四议两公开”即村(居)委会(经济联合社)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9、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宗地规划控制指标(或规划设计要点);
10、评估报告书;
11、出让宗地红线图;
12、地上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应提交相关产权(使用人)证明材料、房产测绘报告书及房产评估报告书;
13、其它所需材料。
总结:通过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除了上文提到过的特殊情况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进行。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