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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音郭楞州且末县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2022-01-14 17:35:48来源:且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035

2021年4月12日,为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且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且末县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且政办发〔2021〕18号)。如果大家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的农村产权交易感兴趣的话,可以点击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农村产权交易且末县农村产权交易进行查询。

且末县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9号)精神,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重点,以保障重要食用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切实加强区域耕地用途管控,加快推进以粮食为主的种植结构调整,彻底扭转耕地“非粮化”倾向,全力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坚持耕地管理、建设、保护、利用等多措并举,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切实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

坚持严格管控。正确处理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粮食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坚持党政同责。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按照“县内平衡、略有结余”方针,坚决落实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各项措施。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量不下降、产能有提升、安全有保障。

(三)工作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县粮食总面积达到23万亩以上,总产量9.75万吨以上;建成高标准农田32.7万亩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比例达到80%以上。到2035年,全县粮食总面积达到25万亩以上,总产量11.5万吨以上;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比例达到90%以上。

二、加强耕地保护利用

(一)严格耕地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强化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措施,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全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每年年初由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先占后补”和“占优补优”等制度,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由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严格开展县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抽查检查工作,对各乡镇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并严肃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二)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运用,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实施办法及管理细则。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建管责任,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保障粮食种植面积,严禁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养殖设施,严禁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严禁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三)开展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改。对全县耕地“非粮化”存量问题进行全面摸底,从实际出发,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小麦、玉米的种植面积;其他耕地要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四)完善土地流转管理制度。落实《自治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各乡镇加快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查制度,将种植粮食作物纳入土地流转资格审查范围。用好自治区土地确权信息应用平台,统筹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网签、流转行为交易鉴证等工作。做好农村土地交易鉴证书、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审核领证工作。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三、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一)落实粮食面积和产量任务。坚持“粮食面积不降、产量不减”原则,按照自治州下达的粮食生产约束性目标,分区域分品种制定粮食生产目标计划,将粮食种植面积、产量目标分解到地各乡镇,落实到具体田块,层层压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各乡镇

(二)优化粮食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统筹粮食安全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以增加粮食为主的种植业结构调整,扩大小麦、玉米种植面积。坚持“宜粮则粮、宜果则果”原则,健全完善果粮间作退出机制,逐步调减林粮间作比例,增加白地粮食种植规模,促进粮食和林果产量、质量双提升。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三)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把小麦和玉米种植区域纳入“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合理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积极推动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并优先用于保障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生产,真正发挥高标准农田对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关键作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各乡镇

(四)积极落实“藏粮于技”。申报小麦“百万亩”制种基地建设项目,加快小麦“百万亩”制种基地建设,鼓励配合科研机构联合制种企业开展粮食品种选育、良种繁育和提纯复壮。加大粮食生产主推技术应用力度,推进农机农艺融合、良种良法配套。大力推进良种繁育、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和加工流通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种粮规模效应。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强财政投入保障。统筹用好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积极争取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应纳尽纳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范围,着力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深化小麦收储制度改革,按照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相关改革任务,承接好各项改革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完善收储、管理、轮换、监督等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落实自治区小麦敞开收购政策,实行优质小麦订单收购,完善优质小麦品种推广和收购补贴办法。严格执行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落实优质优价和行业标准,提升服务质量,严格落粮食收购资金管理和粮款兑付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继续推进三大粮食农业政策保险工作,力争实现“应保尽保”。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二)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用水。把保障粮食高质高效生产用水作为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抓手,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工程,完善农田基础设施。结合粮食发展需求,不断优化用水结构,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内,优先保障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用水需求。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三)建立粮食生产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简化投融资、项目登记备案程序,为投资企业一路开绿灯;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工商资本为粮食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开展全链条社会化服务。加快项目前期和资金筹措工作力度,全力推动高标准农田、良种繁育基地等优质粮食工程;强化龙头企业带动,支持发展优质粮食订单。积极与巴州中聚粮油、且末县玉荣面粉厂等企业开展沟通和衔接,充分利用企业在优质小麦种植、加工、销售和品牌标准等方面引领作用、利益联结纽带作用,加速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产销储加销”协同发展。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

(四)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使用机制。加快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进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加快在实施3万亩补充耕地项目的工程进度,争取尽早验收入库,完成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将所取得的收益优先用于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各乡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行党政同责、部门协作、乡镇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抓好贯彻落实,于2021年4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县农业农村局和自然资源局。

(二)强化日常监测。加强兵地协同、部门配合,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每半年开展一次耕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各乡镇要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实行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

(三)规范调度运行。建立并实行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任务定期调度制度,于4月底和5月底之前上报粮食作物生产情况报表,实时了解任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各有关牵头部门要定期开展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及时跟踪督办。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对重视程度不高、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进行全县通报。

(四)注重目标考核。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适当提高粮食种植面积、良种推广使用、单产、粮食交售量和粮食储存质量安全,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考核指标权重。严格考核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各行业部门、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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