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条件是什么?附认定材料
2021-10-08 15:20:4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12
非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五种主要农作物以外的其他农作物,那么2021年海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认定材料?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1年海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条件
2021年7月27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海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试行)》,用来规范未列入农业农村部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2021年海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条件具体如下:
1.所属种类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品种测试指南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人工选育或者发现并经过改良;
3.具备特异性、稳定性、一致性;
4.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名称;
5.一年生作物已连续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个生产周期以上、多点的品种试验;
6.多年生作物已连续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年采果周期、多点的品种试验。
注意:农业农村部调整发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新目录后,海南省品审会应对本省品种认定作物范围作相应调整。
二、2021年海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材料
根据《海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试行)》文件内容,2021年海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应当在申请认定前30日向省品审办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申请表》;
2.品种选育报告;
3.品种试验报告;
4.品种特征特性图片;
5.属特殊类型品种的,应提供有效的特殊用途证明;
6.非转基因品种应提供无转基因成分承诺书;
7.转基因品种应当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8.真实性承诺书。
已经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个生产周期以上或2年采果周期以上、多点试验的品种进行品种认定初审时,除了以上材料外,还应当提交:
1.DUS测试报告或品种现场评议意见;
2.品种试验总结及配套栽培技术措施。
关于“2021年海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条件及所需材料”的介绍,希望对感兴趣的朋友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