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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文昌市农村宅基地新规定!有偿使用费标准是多少?

2021-06-30 13:52:5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256

现在的人都想到农村建房,想要建房就得有宅基地,但是各地的农村宅基地规定并不相同。那么,2021年文昌市农村宅基地新规定有哪些?有偿使用费标准是多少?请看农村小编的下文介绍。

2021年文昌市农村宅基地新规定-摄图网

一、2021年文昌市农村宅基地新规定有哪些?

2021年5月14日,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文昌市农村宅基地试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文府办规〔2021〕24号),2021年文昌市农村宅基地新规定有:

1、农村宅基地买卖、建房: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禁止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房地产项目。

2、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

3、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一户多宅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超标准占用宅基地等情形下,农户需要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一定数额的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最长不得超过70年。

4、农村宅基地流转: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出租需按照成交价的10%缴交管理费给集体经济组织,转让期限最高不得超过70年,出租期限最高不得超过20年。分期缴纳租金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二、2021年文昌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是多少?

2021年5月10日,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文昌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指导办法(试行)》(文府办规〔2021〕20号),2021年文昌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标准为:

1、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按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并发布执行的文昌市农村集体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40%进行核算。

2、农村宅基地落在城镇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的,参照所处位置住宅用地的城镇基准地价的40%进行核算,如同一个农村集体涉及到两个或者多个城镇基准地价片区的,则按照较低基准地价的40%对全村进行核算,作为应补缴有偿使用费标准。

3、有偿使用收费金额=宅基地所在区域基准地价×有偿使用面积×住宅用地(农村集体)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2021年文昌市农村宅基地新规定”及“2021年文昌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标准”的内容整理,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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