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了解!宅基地有偿退出、无偿退出分别针对哪些情况?
2021-06-29 19:06:3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567
目前,很多地区为提升乡村风貌,助推乡村振兴,鼓励农户将闲置低效的农村宅基地退出使用权,可采取无偿和有偿两种方式退出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宅基地有偿退出、无偿退出分别针对哪些情况?
一、宅基地有偿退出
何谓“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并未有明确界定。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应当是指农村村民自愿将宅基地使用权交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给予相应补偿的制度。
有偿退出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符合规划的,鼓励通过协商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建房条件的人员中流转;对无法流转,但有退出愿望的可实行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
2.鼓励进城落户的村民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
有偿退出标准各地不一,比如有的地方对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按以下标准补偿:
(1)住房按占地面积300元每平方米补偿;
(2)厨房和厕所等附属用房、畜禽舍、柴火间等可按占地面积100元每平方米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也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实际情况与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户协商确定;补偿资金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筹资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盘活利用的收益资金等支付。
二、宅基地无偿退出
宅基地无偿退出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违法违规建筑、闲置废弃畜禽舍、户外厕所、倒塌住房、影响村内道路及公共设施建设的院套围墙等建(构)筑物应当拆除,鼓励无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也可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决策同意,按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2、鼓励“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无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
3、鼓励已进城落户的村民无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保留宅基地资格权,待有需要时可重新申请农村宅基地。
4、村内无主、自然消亡户的农村宅基地或房屋及废弃房屋,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三个月无异议之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村庄内部退出的农村宅基地,优先用于农村宅基地再分配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节余部分可用于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民俗展览、康养服务、电子商务等新产业。
三、退出程序
1、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1)自愿退出宅基地的申请书;
(2)土地使用证或权属证明材料;
(3)家庭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4)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及村委会意见;
(5)现居住场所的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退出宅基地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有关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