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买卖吗
2020-05-06 14:51:3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791
近年来,农村集体土地制度不断改革,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机制也不断完善,那么2020年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买卖吗?入市交易要注意啥?
一、农村集体土地不能买卖,但可以流转
1、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的交易品种包括,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其他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其他依法可流转交易的土地经营权4类土地。
另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应具备权属清晰无争议;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流出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者受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流转交易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规定。
2、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政策,在试点地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确权登记的前提下,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其使用权的出让及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
不过集体土地入市是有条件的:
1、入市的土地要符合规划,规划必须是工业或者商业等经营性用途;
2、必须要经过依法登记,也就是说是有不动产证的;
3、它在每年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要作出安排;
4、最重要的一条是,即使获得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之后的土地权利人,也要按原来规划的用途来使用土地。商业的还是搞商业,工业的还是搞工业,不能变。
二、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交易注意事项
1、除“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外,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的时间不宜过长,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续签。
2、必须严格遵守《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以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等理由擅自改变原有耕地的农业用途。
3、目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主体只能是农民集体。不过,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逐渐成立及完善,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管理公司等具有市场法人资格的主体作为入市实施主体代表农民集体行使所有权,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