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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澄迈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全文

2018-09-11 10:54:01来源:澄迈县人民政府办阅读量:1359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澄府办〔2018118号)

2018823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省委省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17)36)、《农业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务厅林业厅教育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琼农字[2018]35)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自2018年开始,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我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试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目的,以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成、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二)基本原则。

——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改革要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坚持农村集体所有不动摇、农民权益不受损,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坚持民主决策,农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要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和创造,确保农民群众是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做到内容、程序、方式和结果全公开,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和外部资本侵占、支配集体资产。

——分类有序推进改革。根据集体资产的不同类型和不同地区条件确定改革任务,坚持分类实施、稳慎开展,有序推进,坚持先行试点、先易后难,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坚持问题导向,确定改革的突破口和优先序,明确改革路径和方式,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目标任务。

2018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每个乡镇选择3-5个行政村开展试点,为全面推开积累经验,2018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

二、试点改革内容

改革领域覆盖农村集体所有资产,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公益性)资产,其中经营性资产是改革的重点。对于集体企业以及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等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其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收益权落实到位,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股份合作,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把传统集体经济组织改造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份持股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对用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集体统一运营管理的有效机制,更好地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供公益性服务;对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推进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一)成立机构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重大的、深层次的综合性改革,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必须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这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由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由分管农业副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设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加挂牌匾,要有独立的办公室场所,各镇要落实不少于5人的专职工作人员,并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人员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各试点村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制定工作方案

各镇要按照县的统一部署,在认真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和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村在镇指导下,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本经济组织具有选举权成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或者本经济组织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或由成员大会授权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总人数的3%,人数一般不得少于15人)表决通过后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由镇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三)宣传发动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各镇要注意把握全局,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开信、宣传单、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宣传,让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深刻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在城县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进程中保障农民权益的重大举措;推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会削弱集体经济,更不会损害农民的利益。通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适时召开各镇动员会。分级培训镇、村干部,使之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

(四)清产核资。在县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镇镇抽调专职工作人员和行政村“三委”、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财会人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人员组成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的要求,对村集体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登记造册,确保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并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拍照留存)、确认、上报”六个流程进行操作,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查盘存、实地勘察、填写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和登记拍照;对盘盈盘亏财产、物资登记造册,做出处理意见;对债权、债务、合同协议逐笔核实。资产清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确认后,报镇政府备案,并进行张榜公示。资产规模较大的,由农业局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五)成员身份确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情况、对集体积累作出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科学合理确认成员资格,做到全面、准确、不遗漏。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从其规定;未明确规定的,将方案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试点期间,各镇按照县制定的指导性《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办法等文件材料要求实施,也要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工作机制。

村人员排查小组在镇工作组的监督指导下具体负责本村的人员排查摸底工作。人员排查摸底以20171231日为清查登记时点,实际在册(农业户口或土地确权共有人、居民户口世居本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基础,以户为单位编制人口情况表,以组为单位编印成册发放到各个户进行核对,由户主签字确认。人员排查摸底情况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镇政府备案,并进行张榜。

(六)股权结构设置

科学设置股权。在清产核资和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和范围,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股权配置的基本原则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有股,股区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农村集体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不同于工商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只能在农村集经济织内部进行。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收益、征地补偿集体提留及资源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用于经营获得的收益应及时纳入折股量化范围。

严格股权管理。组织实施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改革试点。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记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出具股权证书。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现阶段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不得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可以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者由本集体赎回。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农民持有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提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七)完善组织章程

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关章程,章程应包括总则、组织结构、股权的配置和界定、股权流转、股份分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拟定的章程要先由镇审核把关,再张榜公布、征询成员意见、提交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政府备案。需要修改章程的须经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审核备案。成员大会应当有本组织具有选举权的成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或者有本组织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议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

(八)完善组织架构

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设置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等架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理事机构、监事机构应当依据章程由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对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负责。每届任期3年至6年,具体任期由镇人民政府决定,可连选连任,但不得交叉任职。

理事机构成员、财务人员和与理事机构成员、财务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监事机构成员(如村集体经济组织户数较少,成员选定达不到要求,可报镇人民政府说明情况)。

成员大会应当有本组织具有选举权的成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或者有本组织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议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成员代表会议应当有本组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作决议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是特殊的经济组织,具有特别的法人地位,可以称为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现阶段可由县级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确定法人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据此证书向有关部门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以市场主体地位开展各项经管理活动,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制定组织章程,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有效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事务和村民自治事务。有需要且条件许可的地方,可以实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妥善处理好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

完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机制。改革后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年度收益分配要依据当年经菅收益情况,合理确定分配方案,明确收益分配范围和顺序,确定收益分配及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的比例。按其成员拥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实行同股同利。坚持效益决定分配原则,无效益不分配,严禁举债分配;年度收益较少,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当年可不分配,收益结转下年。年度分配方案需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九)检查验收。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结束后,各镇要对改革实施、政策落实及改革成效等进行自查。一是档案整理,改制工作完成后及时进行总结,对村、组改制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人口调查登记表、实施方案、股东清册等纸质与影像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装订成册后分别报镇政府备案;二是各镇要及时总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并上报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将在完成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组织对各镇进行检查验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矛盾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试点步骤

(一)确定试点。各镇要尽快确定试点村。试点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有较强的改革意愿、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村集体“三委”班子团结有力,有较多的经营性资产,初步具备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条件,有与承担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农民对改革热情高涨,群众基础好。

(二)报送材料。各镇要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各试点村基本情况表和试点方案要通过镇政府报县农业局。试点单位编制工作方案时,镇政府和县农业部门要给予充分指导和审核。

(三)时间安排。5月份县里将召开一次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6月份中旬前完成宣传培训工作,9月底前完成清产核资,10月底前完成成员身份界定,全部试点任务于12月底前结束。试点任务结束后,各县(市、区)要提交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包括工作措施、经验模式、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措施,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工作实效。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务求工作成效。试点村也要成立具体的工作机构,结合实际拟定详细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同意后,报镇政府、县级农业部门备案。

(二)搞好督导检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县农业局及有关职能部门、各镇政府要指导试点村做好各项工作。县、镇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加快推进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注:澄迈县,隶属于海南省。位于海南岛西北部,东接定安县,南与屯昌县、琼中县接壤,西靠临高县、儋州市,北与广东雷州半岛相望。辖11个镇:金江镇、瑞溪镇、永发镇、老城镇、加乐镇、文儒镇、福山镇、桥头镇、中兴镇、仁兴镇、大丰镇。面积2076平方公里(陆地),人口59万。

澄迈县有“世界长寿之乡”、“中国绿色名县”、“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县”、“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十大文化特色旅游名县”等称号。地貌南部为丘陵山地,中部为河积平原,北部为台地和海积平原;地势南高北低;气候属热带季风气候,河流有南渡江,水库有松涛水库。

澄迈县旅游景点有“独珠回峰”、“双滩赴海”、“永庆丛林”、“大胜参天”、“北岸渔歌”、“通潮飞阁”、“伏波灵祠”、济公山旅游度假区、加笼坪热带季雨林旅游区、金山寺、南轩石照壁、老城老街、福山咖啡文化风情镇、永庆寺、美榔姐妹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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