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淄博公共租赁住房有哪些人可以申请?附住房收回条件
2021-03-19 17:54:2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254
在住房资源紧缺,出租房屋求大于供的情况下,公共租赁住房的出现很好的缓解了个人出租住房数量短缺、运营不规范等问题。那2021年淄博公共租赁住房有哪些人可以申请?在哪些情况下,公共租赁住房会被收回呢?
一、2021年淄博公共租赁住房有哪些人可以申请
根据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17年发布的《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淄博公共租赁住房可以被以下人员申请租赁:
1、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家庭成员至少1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户籍迁入年限在1年以上;
(2)无住房或符合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人均年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
(4)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新毕业大中专生
(1)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
(2)本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房;
(3)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新就业人员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
(2)本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房;
(3)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外来务工人员
(1)持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且在本市市区居住满1年以上;
(2)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3)本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房;
(4)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淄博公共租赁住房被收回的条件
1、采用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方式,骗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2、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借或转租、闲置、改变用途以及擅自与其他承租人调换的;
3、累计6个月未按期足额缴纳租金的;
4、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拥有其他住房的;
5、不再符合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
6、合同约定收回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淄博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的材料
1、《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
6、按照市、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总结:农交网小编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经济适用住房等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家庭或个人,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希望大家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