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申请宅基地不批如何维权?宅基地管理有何新规定?
2021-03-05 14:31:3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577
在2020年底,国家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这预示这农村宅基地使用的进一步缩紧。那么,2021年申请宅基地不批如何维权呢?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和大家说说吧。
一、2021年申请宅基地不批如何维权?
宅地基的申请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若满足了宅基地申请条件还不能审批的话,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或是土地管理部门反映。若是村民有下列情况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1、年龄未满20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能解决分户需要的;
3、本村村民将原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为经营场所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二、2021年宅基地管理有那些新规定?
1、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2、农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3、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4、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5、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
6、若当地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那么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7、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8、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9、在尊重农民意愿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将整治出的闲置土地优先用于满足农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
10、在征得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鼓励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转让宅基地。
11、对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各地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12、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
13、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14、严格控制整村撤并,规范实施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15、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国土调查、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推动建立农村宅基地统计调查制度,开展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全面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和利用情况。
16、逐步建立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宅基地申请、审批、流转、退出、违法用地查处等的信息化管理。
17、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宅基地管理和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注意总结基层和农民群众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及时完善各地宅基地政策。
18、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自身建设,加大法律政策培训力度,以工作促体系建队伍,切实做好宅基地管理工作。
以上就是农交网小编带来的2021年申请宅基地不批如何维权的内容分享。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