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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永年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情况报告(2018年)

2021-03-02 11:04:58来源:永年区农牧局阅读量:953

2018年11月20日,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情况的报告(永农改[2018]3号)发布。

邯郸市永年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永农改[2018]3号

市委农工委:

根据《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办法》和省、市《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通知》要求,永年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成立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全力推动此项工作。截止目前,永年区已全面完成了17个乡镇363个行政村的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清产核资验收工作组于2018年10月25日—10月31日对各乡镇农村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验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7】21号)精神,我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要求,全面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积极有效地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清产核资与身份界定同步、股权设置与建章立制同步、成立组织与壮大集体经济同步”工作部署,圆满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目前我区363个村的清产核资现状为资金类资61701349.24元(其中:现金31827774.90元、银行存款4511071.91元、长期投资23956552.43元、一事一议资金1405950元);实物类资产1375347317.97元(其中:经营性固定资产233847039.75元、非经营性固定资产1041695000.05元、库存物资762417.20元、林木资产542788元、无形资产2363181元、在建工程85884491.97元、待界定资产10252400元);资源类资产1038013.89亩(其中:农用地742521.25亩、建设用地225883.80亩、林木用地3385.62亩、未利用地66223.22亩);债权110229012.55元;债务272505225.48元。

(一)成立组织、快速启动。我区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候有民任组长、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张荷红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副书记王银明任常务副组长的邯郸市永年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郑晓燕;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申涛;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农工委书记李继恒;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群工部长申建民;区政府副区长王品担任。成员由涉及部门一把手和各乡镇党委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农工委书记李继恒;区政府副区长王品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业务指导组、后勤保障组、纠纷调处组、执法执纪组、督导检查组6个工作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共同推动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高效开展。2018年3月5日以区委、区政府文件印发了《邯郸市永年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8年4月3日以邯郸市永年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文件印发了《邯郸市永年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4月15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三级干部大会对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12日-13日在刘营职中对17个乡镇的副书记、清产核资工作人员2-3名、农经站全体人员;363个村的支书、会计;共计800余人分两期进行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大培训,全面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

(二)全员参与、过堂会审。工作开展之初,我区印制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告全区农民朋友一封信》15万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手册》6万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宣传手册》6万册。通过纸质材料发放、广播宣传告知等多种渠道,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步骤、方法、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知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下一心、干群联动,全力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各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吸收老党员、老干部和群众代表等人员参与,接受农民监督,清查结果向全体成员公示、确认。同时由各乡镇逐村过堂,确保实效。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亲自深入所辖各村,组织包村干部、两委干部、清产核资小组成员、老党员、老干部、群众代表召开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座谈会,逐村逐项听取汇报,了解清产核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问题逐一核对,现场办公,现场解决,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把好政策层面的关口,并留好了影像资料存档备查。较好的杜绝了虚报、瞒报、漏报和侵占集体资产现象发生,确保了农村社会稳定。

(三)详清细核、数据准确。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按照“先账内、后账外、先资金,后资产”的工作思路和“数字准、数量实、底账清、现状明”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针对部分村在集体三资管理上“重资金、轻资产”的现象,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启动之初,我区专门印制下发了《邯郸市永年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核实表》,对于账外的资产、资源逐项进行清查,由村清产核资小组全体成员根据资产的形成时间、充分考虑目前物价因素进行价值评估,形成大家认同的补充登记入账价值,并共同签字盖章确认。各乡镇主管领导和乡镇清产核资工作人员切实负起了责任,严把清产核资工作的程序关,严查清产核资数据的质量关。同时落实主体责任,该公示的公示、该审核的审核、该签字的签字,确保数字真实有效。

(四)建立台账、长效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开展的同时,我区印制了《邯郸市永年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1200本,一式三份下发到各村。台账要求把本村辖区内的所有资产、资源逐项进行登记,包括每项资产、资源的项目、数量、坐落位置、形成时间、入账价值、计提折旧等情况,同时粘贴照片。经营性资产和资源要把经营发包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注明合同编号、承租人、承租时间和期限以及承包费用上缴等情况。台账区、乡、村各存一份,做到村级资产、资源管理“项目清、数量准、价值实、现状明”。

(五)强化督导,细化指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是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求乡镇党委书记负总责,乡镇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阶段工作目标,详细督导指导,组织审核上报。特别是各村支部书记亲自挂帅,亲力亲为抓改革,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负起了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一周一督查,半月一通报”工作推进机制,明确通报重点,细化评比指标。对工作滞后的乡镇、村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推动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按既定时间完成了工作任务。

特此报告

邯郸市永年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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