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怎么开展地籍调查?
2021-02-28 11:40:0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490
在海南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开展地籍调查是十分重要且必要的一项工作,那么具体怎么开展呢?采取哪些方式?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1、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属调查可采取哪些灵活的方式?
在权属调查工作中,可灵活采取集中收集材料、集中指界等方式。对权利人因外出等原因无法参与实地指界的,可采取委托代理指界、“先承诺,后补签”、网络视频确认等方式开展指界工作。
2、是否必须开展实地指界?
可采取哪些便利方式?不一定。对
界址清楚、已经登记过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宗地,办理房地一体登记的,经核实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应沿用原宗地地籍调查成果,无需开展实地指界工作。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时有精确界址点坐标的,无需开展实地指界工作。办理首次登记时,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中界址不明确、实地界址有变化或者无法提供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的,应当开展实地指界。
3、是否一定要绘制宗地草图?
不一定。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界址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现场记录。原则上应当在现场指界、丈量界址边长并绘制宗地草图。在本次工作中,为提高工作效率,采用全野外实测界址点的,在确保相邻关系准确、界址清晰无争议的前提下,可在现场指定界址点并签字后,不丈量界址边长、不绘制宗地草图,直接对指定的界址点和房角点开展地籍测绘,并据此编制宗地图。
4、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是什么关系?
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其中权属调查是地籍调查工作的核心和基础,原则上应实地开展权属状况调查、指界等权属调查工作。权属调查的成果是开展地籍测绘的依据,地籍测绘应当根据权属调查确定的界址进行。
5、房产分户图是否要分层绘制?
不一定。农村不动产以宗地和独立成幢的房屋作为不动产单元的,应以幢为单位绘制房产分户图,不需要分层绘制。建筑面积可按层分别计算后求和。
6、农村地籍调查成果和登记成果应如何建库汇交?
按照《地籍数据库标准(试行)》,将地籍调查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上的地籍数据库统一管理,并以县(市、区)为单位,于2021年底前逐级汇交至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不动产登记成果应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及时录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日常登记结果应实时上传至全国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基础平台。存量数据整合后,不动产登记成果应以县(市、区)为单位,完成一个汇交一个,于2021年底前,逐级汇交至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