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谁管?集体土地上如何认定为违建?
2021-02-25 13:44:5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2071
一般来说,对于土地上违法建筑,相应的执法部门都会对其进行管制和拆除。那么,你知道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谁管?集体土地上如何认定为违建?下面,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一、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谁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三十六、四十三、六十三、七十六条规定:
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者农用地进行建设的,将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把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将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与其他相关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即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与其他设施,能够并处罚款。对于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有关的责任人员,会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第四十、四十一、四十四条、六十三、六十四条规定: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来进行建设的,将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立即停止建设,限期进行拆除或予以没收,以及罚款。
3、对于历史与原因形成的违建处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第二十四条规定:由于历史和社会原因,居民房屋还存在大量没有办理土地的使用手续或者规划手续情况,就这种情况下是不宜按照违章建筑来处理,尤其是在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中这类矛盾尤为突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与原则,应组织规划、土地及其执法等相关部门对于没有办理关手续的建筑物进行认定,认定为合法的要进行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的则不予补偿。不过也不能排除一些地方因为实现拆迁速度,把一些历史原因形成的违章建筑强制进行拆除。
二、集体土地上如何认定为违建?
《土地管理法》中是规定了“一户一宅”的原则。农村村民每一户只能够拥有一处的宅基地,农村村民修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并且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与村内的空闲地。农村村民的住宅用地,经过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核,由县级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第74条条例规定: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的,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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