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水利设施立案标准介绍!水利工程的发展趋势是怎样的?
2021-02-22 11:43:1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381
作为守法的好公民我们应该知道应该保护好公共设施,很多朋友不了解关于破坏水利设施立案标准方面的介绍,在此为了帮助大家了解这方面的信息小编在此总结了下相关的介绍,同时还整理了水利工程的发展趋势,在此衷心的希望能为大家带来些许的帮助!
一、破坏水利设施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的标准》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而且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三十三条也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形,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是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二、水利工程的发展趋势
1、对于防治水灾的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进一步结合,非工程措施越来越占重要地位;
2、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进一步的向综合性以及多目标发展;
3、水利工程的作用,不仅要满足如今日益增长的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而且要更多地为保护和改善环境服务;
4、对于大区域、大范围的水资源调配工程,如跨流域引水工程,将进一步发展;
5、由于新的勘探技术、新的分析计算和监测试验手段以及新材料、新工艺的发展,这样一来复杂地基和高水头水工建筑物将随之得到发展,当地材料将得到非常广泛的应用,水工建筑物的造价将会进一步降低;
6、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将逐步加强。水利工程为消除水害和开发利用水资源而修建的工程。据了解按其服务对象分为防洪工程以及农田水利工程、水力发电工程、航道和港口工程、供水和排水工程、环境水利工程以及海涂围垦工程等。可同时为防洪、供水、灌溉以及发电等多种目标服务的水利工程,称为综合利用水利工程。一般水利工程需要修建坝、堤、进水口、渠道、渡漕以及鱼道等不同类型的水工建筑物,用以实现其目标。
通过上文我们了解了破坏水利设施立案标准的介绍,对于水利工程的发展趋势大家应该也了解了,看完记得关注农交网后期相关信息介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