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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开展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2021-02-22 09:56:41来源:秀峰区政府办阅读量:56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9号),为确保按时完成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绩效等相关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秀峰区开展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官网截图

一、总体要求

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和要求仍然按照2016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16〕94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将“农业生产发展基金——耕地地力补贴项目”列为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

二、责任分工

(一)责任主体。根据《改革方案》要求,区政府作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区域内的补贴项目实施,负责明确补贴标准、审批资金分配方案,协调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

(二)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商区财政局制定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报区政府审批;牵头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向区财政局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等工作;牵头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配合区财政局开展补贴工作的检查、指导等。

(三)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旬报等工作;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牵头负责开展补贴工作的资金检查等工作;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区政府审批;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做好补贴政策绩效考核、受理信访等工作。

(四)甲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负责补贴资金的发放,严格执行专账管理;负责做好工作总结、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职能部门和甲山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工作,及时督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补贴发放工作按时完成;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要充分认识落实补贴政策的重要性,做好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甲山街道办事处要落实补贴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在工作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推卸责任影响政策落实到位的,将严格依法依规问责。

(二)及时开展上报工作。补贴农户信息录入及导出、数据审核、公示管理、补贴发放和相关数据上传、上报等工作都必须在《中国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软件进行操作。在操作中发现问题需要解决的,可通过“广西农补网”QQ群(Q群号:445268508)向软件客服咨询。

(三)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规范补贴面积的登记、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和发放等程序,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

1.准确把握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农户已流转给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的耕地,补贴资金仍直接发放给承包耕地的农户(流转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2.明确补贴范围。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对于一年生草本的果品类作物,如种植西瓜、草莓等作物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可以予以补贴。但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不予补贴。

3.统一依据和标准。根据自治区《改革方案》要求,全区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对我区因各种原因尚未确权到户的耕地,可仍按上年补贴依据给予登记和补贴。同一年度执行统一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4.规范补贴面积登记。按照地域管理权限,在耕地所属地域登记补贴面积。所有核实后的补贴面积在“农民补贴信息系统”的补贴登记中应统一登记在“确权登记面积”栏,以便汇总统计数据准确。

5.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甲山街道办事处负责公示,通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加盖甲山街道办事处公章后在村内公示7天,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甲山街道办事处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补贴网系统向上传所有信息,并通过纸质文件呈报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6.严格补贴面积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并邀请国土资源、统计等部门参与对补贴相关数据进行审核。要对甲山街道办事处随机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5—10个农户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7.按程序报审和批复。甲山街道办事处的补贴面积通过审核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和测算全区补贴标准,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会同区财政局联合行文报区政府审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对甲山街道办事处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同时在补贴网上录入补贴标准,以确保公示内容、审核批复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8.及时发放补贴资金。甲山街道办事处按照审核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款发放到农户的专门账户。整个发放程序要严而有序、公开透明。

(四)加强监管和指导。落实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一旦发现,按照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印发宣传手册、传单、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主动与村干部群众进行沟通,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做好解释工作,以取得理解和支持。

(六)完善档案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和甲山街道办事处要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进行收集管理,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有:以村为基本单位、甲山街道办事处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材料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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