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权益价值怎么评估?哪些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划拨获得?
2021-01-21 17:23:3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088
在当下,土地使用者要想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需要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才可以。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一般来说都是土地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之和。那划拨土地权益价值怎么评估?哪些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划拨获得?
一、划拨土地权益价值怎么评估
1、正算法
正算法即成本逼近法,是以取得和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基础,再加上一定的利息、利润、税金等来确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与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相比,该方法应用过程中的主要差异在于,不考虑土地增值收益一项。即仅以土地成本价格来确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
2、到算法
倒算法,即用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减去土地出让金,得到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方法。其中,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可采用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剩余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常用方法进行评估。即:采用上述方法测算出一定年期、一定开发
程度及容积率水平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然后再根据各地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的标准(通常是以评估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土地出让金),以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减去土地出让金得到该宗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公式为: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土地出让金
或: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乘以号×(1-土地出让金比例)
对于出让金比例的确定,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的规定,土地出让金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在此规定下,各地均规定了补交出让金的标准,有的直接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有的区别于土地用途、级别分别确定补缴标准。
二、哪些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划拨获得
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对以营利为目的,非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应当以有偿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下列土地可以划拨获得:
(一)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用地:1.办公用地;2.安全、保密、通讯等特殊专用设施。
(二)军事用地
(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1.供水设施;2.燃气供应设施;3.供热设施;4.公共交通设施;5.环境卫生设施;6.道路广场;7.绿地。
(四)非营利性邮政设施用地
(五)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
(六)公益性科研机构用地
(七)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
(八)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1.图书馆;2.博物馆;3.文化馆;4.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
(九)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用地:1.医院、门诊部(所)、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2.各级政府所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专科疾病防治所(站);3.各级政府所属的妇幼保健所(院、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血站(血液中心、中心血站)。
(十)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用地:1.福利性住宅;2.综合性社会福利设施;3.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4.儿童社会福利设施;5.残疾人社会福利设施;6.收容遣送设施;7.殡葬设施。
(十一)石油天然气设施用地
(十二)煤炭设施用地
(十三)电力设施用地
(十四)水利设施用地
(十五)铁路交通设施用地
(十六)公路交通设施用地
(十七)水路交通设施用地
(十八)民用机场设施用地
(十九)特殊用地:1.监狱;2.劳教所;3.戒毒所、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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