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50年的有哪些?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怎么办?
2021-01-12 14:57:2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153
我国的土地主要分为国有所有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两类,当然了,个人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只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限制的,那么,土地使用权50年的有哪些?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权50年的有哪些?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归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个人不能拥有,但是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限制的,土地用途不同,年限不同。
1、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以出让或者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耕地、林地、草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耕地、林地、草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耕地三十年,草地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三十年至七十年;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承包方式取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的,使用年限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50年的有草地、林地、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综合或者其他用地等。
二、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1、国有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一般由土地使用者去当地国土部门申请,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续期费用。
2、集体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如果是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草地、林地,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只要承包草地、林地的“户”没有消亡,“户”消亡了,土地就会被集体收回。如果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续期后继续承包。
总结:土地使用权50年的有草地、林地、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综合或者其他用地等,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