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收入?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特点?
2021-01-08 17:21:5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309
在土地交易市场上,经常有发生土地转让的情形,土地转让后受访让需要付给转出方土地转让费,这也算是一笔收入,很多人不知道这属于什么收入。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收入这个问题,顺便也了解一下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特点,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小伙伴。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收入?
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转让收入。所谓财产转让收入,指的是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是需要交税的,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二、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特点?
转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特点:
特点一: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并转让。
建筑物和其他定着物、附着物都是附属于土地而存在的,所以,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定着物、附着物应该一并转让给受让方。
特点二:权利义务一同转移。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土地使用者对于土地的权利与义务应该随者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而一并转移给受让方,不会因为转让而归于消灭。但是要注意,转让后的土地使用年限需要减去土地转让前已经使用的年限,其得数为受让方拥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特点三:需办理变更登记。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需要去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才行。因为土地使用权的移转是以登记为要件,转让合同中的受让人并不是在转让合同签定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是在土地使用权依法登记到受让人名下以后方取得。
总结: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转让收入,这个收入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时候要注意,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需要一并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其权利义务一同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