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房屋如何确认产权?农村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材料有哪些?
2020-11-30 14:26:2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44
据了解土地的产权也是土地制度以及政策中的核心问题,其中包括了农村土地房屋确认产权方面的问题,说到这里我们一起来瞧一瞧农村土地房屋如何确认产权的介绍,感兴趣的伙伴们赶紧跟上小编的步伐来了解。同时,小编还整理了农村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材料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一、农村土地房屋如何确认产权?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三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规定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二、农村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注意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土地房屋如何确认产权的介绍了,对于农村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材料还请大家能一并笑纳了,多了解总是有益无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