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产权到期延长费用是多少?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续期?
2020-11-25 15:26:3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751
土地产权方面的信息是大家都比较关注的,毕竟是可能关系到自己利益方面问题。接下来的时间,各位不妨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土地产权到期延长费用方面的信息,借此机会小编还总结了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介绍,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一定不要错过了,看完记得分享给身边有需要的朋友们哦!

一、土地产权到期延长费用
土地产权到期延长费用主要取决于当地土地出让金标准的规定。每个地区的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都会有所差异,所以需要各位申请者亲自到当地的土地管理局进行咨询或在办理延期手续时直接缴清费用。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两个部分组成的,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者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二、土地使用权的续期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就详细规定,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给予以批准。经过批准准予续期的情况,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合同,并且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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