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划拨需要支付土地使用税吗?土地划拨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2020-09-30 11:35:5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320
土地划拨方面的信息大家还是非常有兴趣了解的,所谓的土地划拨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土地无偿拨用,土地使用权划拨一般都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那么,一般来说土地划拨需要支付土地使用税吗?土地划拨审批需要什么材料?接下来我们一起来解决这两个问题,看完定会有可用之处的。
一、土地划拨需要支付土地使用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从应税范围来看,凡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土地,除条例第六条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外,不论国有还是集体所有,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而且《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也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划拨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用地报告(原件);
2、申请单位资格认定材料
①申请者为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②申请者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③申请者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有批准立项权的部门出具的立项批文或备案登记表(复印件1份);
6、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含建设用地规划定点红线图(复印件各1份);
8、规划设计要点(复印件1份);
9、属经济适用房项目用地的,提供项目批文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
10、土地位置平面图(有局长、测绘队长签字、盖章)
说明: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是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如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核对的,须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图纸必须按原件比例复印,不能缩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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