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面养殖可以租赁哪些场地?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2020-09-16 16:53:1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4030
近年来,水产养殖已经成为了不少返乡创业人士的主要选择之一,而要搞水产养殖项目,首先要面对的就是拿地问题。那么水面养殖可以租赁哪些场地?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一、水面养殖可以租赁哪些场地?
水面养殖一般使用的是设施农业用地和农田水利用地,比如水库、池塘等。
国家是允许水库承包进行水产养殖的,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将农田水利用地规定为农用地,同时第十四条允许将农村集体用地承包给个人用于渔业经营。
此外,我国《渔业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集体用地可用于渔业养殖,同时第二十条也明确表明,从事养殖生产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施肥、使用药物,不得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
在设施农业用地上,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
水产养殖用地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二、水面养殖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关于水面养殖租赁合同的期限问题,一般由双方协商而定。但是根据《合同法》第214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由此可知,水面养殖租赁时,当事人订立租赁合同时约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实在有超过二十年的必要,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续租。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并不是导致租赁合同无效,而只是超过的部分无效。
另外,水面养殖时,承租人一般需要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添加辅助设施等,在这种情况下,最长二十年的租赁期限可能对承租方来讲有些吃亏,这就需要在租赁合同中增加优先租赁权条款。
另外,合同法明确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则视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