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可以出让吗?具体流程是什么?
2020-09-15 15:13:0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166
我们所说的集体林权,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权、单位或者个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取得的林权。那么集体林权可以出让吗?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集体林权可以出让吗?
集体林权是可以出让的。而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受让权。但并不是所有的集体林权都可以出让,比如下列集体林权不得交易:
1、特种用途林;
2、特种用途林的林地使用权;
3、纳入国家建设规划征收、征用的林地的使用权和附着的森林、林木;
4、权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5、应取得而未依法取得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6、未依法取得抵押权人或共有权人同意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交易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二、集体林权出让流程是什么?
集体林权出让申请按以下程序办理:
1、受理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受理申请,对资料齐全的进行受理登记。
2、审核
交易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协调相关行政部门及单位对标的物权属等进行核实,相关行政部门及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将核实结果反馈给交易中心。
审核通过的,由交易中心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审核未通过的,终止交易流程,由交易中心及时告知申请人。
另外,申请出让集体林权,应提交下列材料:
1、出让申请书;
2、标的物权属证明;
3、权属所有人身份证明;
4、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或审批程序的,提交内部决策同意出让的证明文书或审批文件;
5、出让标的物需原产权权利人同意的,提交原产权权利人同意出让的证明文书;
6、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法律文书;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除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林地的承包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0年。受让方通过流转交易取得的林权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及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确定的剩余期限。而且受让方对林权进行再流转,其期限不得超过原交易合同的剩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