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章建筑如何认定?归哪个部门管?能强拆吗?
2020-08-30 23:18:4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620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违章建筑”也逐渐进入到了人们视野,不少人感到困惑:“自家房子住的好好的,怎么就成违章建筑了?”那么究竟农村违章建筑如何认定?归哪个部门管?能强拆吗?
一、农村违章建筑如何认定?
国家在《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七十三条中规定,禁止农村违法建设。主要包括占用耕地建房的;对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有关部门有权处以罚款并拆除地上建筑物;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建设的等等。
在这些违章建筑的认定上,主要有以下流程:
1、调查取证
对于群众的举报、行政机关日常巡查的发现、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作为认定违章建筑的证据材料。
整个调查取证的工作,一般是由城镇规划区的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
然后调查违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现场勘验并做记录。记录应该包括违法建筑的详细地理位置、面积、结构和修建时间。
2、认定违法建筑
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有关部门会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
二、农村违章建筑归哪个部门管?
一般来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违法建房的主管部门。
城镇规划区内的建筑,由县(区)规划部门认定;乡村规划区内的房屋,乡镇政府要将调查取证工作资料报县级规划部门审查指导,然后由乡镇政府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在乡村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三、农村违章建筑能强拆吗?
依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政府相关部门可组织实施拆除行为。
不过在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将催告送达当事人,履行催告的程序,这一点规定在《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中: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因此,农村违章建筑也是可以强拆的,但是在强拆之前必须履行催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