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昌吉州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集体资产收益

2020-07-07 11:00:45来源: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局阅读量:908

2016年昌吉州按照资产类型、区域分布和经济发展状况不同,选择昌吉市中山路街道小渠子一村、阜康市城关镇大墩村、吉木萨尔县二工镇董家湾村、奇台县半截沟镇腰站子村列入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按照要求开展工作。2017年昌吉市列入“全国百县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县市”。

昌吉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一、主要做法

(一)组建机构,加强统筹协调。昌吉州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我州改革任务清单,进行绩效考核。通过指导县市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加强检查督导县、乡、村三级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建立责任机制,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改革试点工作。

(二)考察学习,开拓改革思路。带领试点县、乡、村分别赴塔城地区沙湾县和山东潍坊、枣庄、江苏南京、浙江德清的部分县市村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交流,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在结合考察地区的先进经验基础上,指导县市制定了实施方案及细则,按照“一村一案”的原则,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三)严格“六个阶段”程序。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昌吉州严格按照六个阶段的工作流程,统一采取组织准备、确定方案、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管理开展试点工作。

(四)重点把好“五道”关口。一是把好思想认识关,解决干部“五怕”(怕难、怕烦、怕乱、怕失权、怕失手)情绪;二是把好清产核资关,保证集体资产不流失;三是把好成员界定关,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四是把好股权设置管理关,保护成员的财产权利;五是把好人员过度关,保障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精心组织,破解难题。自治区农业厅、农经局多次来昌吉州调研,组织试点县乡村召开协调推进会议,并邀请农业部黄延信巡视员来州开展专题培训,对改革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破解难题起到了关键性作用。自治区改革办为解决昌吉州股份合作社注册登记难、税收政策无法落实的问题,会同农业厅召集自治区和昌吉州改革办、农业、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协调会议,落实了注册登记和税收政策的问题,组建了新的经济(股份)合作社,赋予了市场地位,建立财务和资产管理、收益分配、股权管理、经济责任等制度。乡村共召集各阶段会议累计130余场次,10650人次。

二、取得成效

(一)形成了“三种模式”。

一是“资产保护型”。腰站子村是远郊村,下辖九个村民小组,经营性资产单一,资产总量不多,基础相对薄弱,为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先按股改的要求进行清产核资,确定成员1871人,按5100亩机动地的收益,林木资产2600亩估值634万元进行量化;在股权设置上,集体股占30%,个人股占70%,个人股实行“一人一股制”,股权采取动静结合管理,实行增人增股,减人不减股,每三年调整一次;在经营上,将所有村的机动地入股到该村已有的“丰裕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按股分红。

二是“资产分红型”。大墩村和董家湾村有一定经营性资产、收益相对稳定。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按股份量化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其享有收益分配权。大墩村确定成员598人,量化经营性资产11043万元,在股权分配上,集体股占20%,个人股占80%,个人股实行“一人两股制”,股权采取动态管理,每六年调整一次;董家湾村确定成员533人,量化资产361万元,在股权分配上,集体股占30%,个人股占70%,个人股实行“一人一股制”,股权采取动态管理,每三年调整一次。在股权管理上都实行“增人增股、减人减股”。

三是“资产扩股型”。小渠子一村经营性资产总量较大、经济发展活跃。在量化集体存量资产的同时,吸纳村民现金入股,增加股本总额,实现扩大再生产,使农民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确定成员406人,量化资产5432万元,在股权设置上只设个人股,不设集体股,即:“折股到人、固化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股权变化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模式,股权可以依法依规在家庭内部成员间转让、继承或赠予,但不得提取现金、退股,只限收益分配权,每年按占股比例进行收益分红。

(二)为自治区扩大改革试点积累了经验。制定了《昌吉州深化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各试点县市先后出台了试点实施方案、成员身份界定及清产核资指导意见、合作社章程,形成了一系列改革试点的方案成果。同时,在改革过程中,形成了“四确四定”,即“确权定资产、确员定股东、确股定归属、确管定经营”,实现“三变三不变”,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保证了农民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变,农民拥有的合法收益权不变,农民拥有集体股权的份额不变,有效解决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象不明、集体资产权属不清、资产闲置、分配不公和无法分配等问题,形成了可操作、可复制的制度成果,为自治区扩大改革试点积累了经验。

三、几点启示

(一)强化组织领导是试点顺利推进的基础。在改革试点推进中体会到,只有各级党委政府重视,高位推动,保障到位,必须加强农经体系建设,实行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改革,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才能确保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调与督导是试点成功的保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组织、国土、信访、水利、林业、畜牧、工商、财政、审计、税务等相关部门职能,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督导机制,将改革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三)统筹各类改革是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在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化改革同时,落实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设施所有权的确权工作;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为改革后的农村股权抵押担保及流转交易提供平台,从而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活力,增加农民收入。

今后,昌吉州将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特别是全国改革试点昌吉市的工作,圆满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向中央和自治区交满意答卷。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

精选项目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