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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皮山县关于冬春生活救助开展情况的公示

2022-02-07 14:31:09来源:皮山县人民政府阅读量:824

2022年1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冬春生活救助开展情况的公示》。如有皮山县、策勒县、于田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皮山县农村产权交易策勒县农村产权交易于田县农村产权交易。公示了皮山县2021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资金、救助标准。

皮山县关于冬春生活救助开展情况的公示

关于冬春生活救助开展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条例》有关规定,皮山县应急管理局开展2021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公示。

2021年度,下拨皮山县中央冬春救助资金586万元,救助受灾人员1868户3906人。一般救助标准为1749元/户,重点救助标准为1400元/人。下拨皮山县中央、自治区冬春救助物资0件,救助受灾人员0户0人。

公示期5个月,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的形式向皮山县应急管理局反映。

皮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韩文海

联系方式:15999380096

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居来提·力提甫

联系方式:13565533387

皮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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