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罗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田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强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1-19 16:30:15来源:罗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113

罗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12-15印发了《罗田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强县项目实施方案》。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咨询黄冈市罗田县农村产权黄冈市农村产权及其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农交网带来的《罗田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强县项目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罗田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强县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罗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罗田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强县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的进程,有效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新一轮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商务发〔2021〕16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抓手,聚焦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销对接,探索数据驱动,打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样板,构建城乡普惠共享、线上线下融合、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畅通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助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立足县情,协同推进。将电子商务与工业企业、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农特产品、地域文化和生态旅游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市场、网络体系信息资源,建立完善农村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靶向发力、助力振兴。支持物流、培训、供应链等项目向具备条件的脱贫村、脱贫户倾斜,加快补齐农村流通设施短板,促进产销深度对接,探索将农户纳入农村电商发展链条,让电商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挖掘潜力,巩固提升。围绕创建示范强县,深化电商在农业农村中的应用,加强品牌培育,提升标准化水平,提高品控能力,推动电商与特色农业、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地方优势产业的有机融合,积极探索数据驱动、统仓共配、智慧物流、人才培训、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方面转型升级,形成农村电商可持续、市场化运营机制,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巩固提升电商扶贫成效。

二、工作目标

立足“罗田板栗”、“罗田甜柿”、“罗田黑山羊”、“罗田金银花露”、“罗田中药材”等特色资源禀赋,按照“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的思路,大力扶持板栗、道地中药材、大别山黑山羊产业发展,围绕“管好一棵树(板栗)、种好一株草(道地中药材)、养好一只羊(大别山黑山羊)”,提升地标优品质量和品牌知名度,增加特色农产品附加值和农民收入,为山区产业振兴助力。构建1个地标优品区域公用品牌+N个产品品牌(罗田板栗、罗田茯苓、罗田天麻、大别山黑山羊等)的子母品牌发展模式,提升地标优品双品牌融合发展价值链。升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围绕县域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转型升级,补齐农村流通设施短板,促进产销对接,强化内生动力;整合县客货邮、 “锦秀优品”等项目,建设大别山地标优品智慧物流产业园,建立集约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县乡村三级物流共配体系,进一步提升罗田电子商务在全省的地位,力争罗田农村电商发展位居鄂东前列。

到2023年,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30亿元,其中网络销售额达到10亿元、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8亿元。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全覆盖、重要产品质量监管与溯源体系全覆盖、网络基础设施全覆盖。“互联网+产业”较具规模,板栗、甜柿、金银花、黑山羊和中药材等产业电子商务体系基本健全,每个产业拥有1个龙头企业。全县地标优品与电商平台充分对接,地标优品网上销售成效明显。电商助推乡村振兴取得实效,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指标整体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与资金安排

(一)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升级

1.建设要求。对县电商园区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人才培训、创业孵化、宣传推广、政策咨询、品牌建设、电商直播等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制定并广泛宣传电子商务产业园入驻优惠政策,吸引本地电商企业聚集,重点培育引进专注农产品上行的电商企业入驻电商产业园。为园区入驻企业和电商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健全园区管理制度,力争孵化电商企业10家以上;搭建一套线上地域文化、农特产品展示及本地电商资讯服务平台;为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农村特色产品网络销售提供摄影美工、营销策划、网站托管等配套增值服务;鼓励网络开发、法律咨询、会计代办、网红直播、新媒体、电商代运营等类型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为本地农业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赋能,提高基层政府与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和农民推广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主体,不断完善罗田电商生态产业链。负责全县电商数据统计,及时向商务部信息系统上报我县电商数据。并与专业机构进行对接,建立电商大楼据分析中心,指导我县电商发展;负责对镇、村两级电商服务站、点的运营指导,加强与邮政、供销、农行等部门合作共建,进一步为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赋能。组建电商运营、策划、营销、服务团队,为各电商企业、个体网商、合作社提供运营、策划、营销等电商增值服务,全面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能力。

2.建设方式。公共服务中心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我们前期示范项目建设情况,继续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公司运营。

3.建设标准

(1)升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一是在电商创业园升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要配备专业的运营人员,要具备电商业务对接、咨询和技术服务功能;二是升级一个服务前台、一个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网货产品体验区,为我县企业、网商、服务商提供线上线下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三是升级改造不少于18个直播间的直播基地;四是升级档案管理,对示范县升级版项目实施制度、领导小组、规划、进展等上墙,并对所有档案进行规整管理。

(2)统筹推进农产品上行、物流、商贸流通、培训、供应链、巩固拓展与创新等工作进度,组织指导镇村电商服务站点运营服务和功能提升。

4.资金预算。中央资金300万元。其中公共服务运营200万,电商中心升级改造及直播基地建设100万。

(二)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1.建设要求。建设和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村快递物流服务站点,完善硬件设施,提高自动化、信息化水平,辐射周边乡村。支持物流、快递、商贸、客运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物流统仓共配,降低物流成本。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提高硬件设施及物流服务的标准化、信息化、规模化、智慧化水平。引导生鲜电商、物流快递等企业建设前置仓、分拨仓、托管仓等,提升仓储、分拨、集散、品控、冷链等服务能力,提高寄递物流与电商协同发展。

2.建设方式。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物流中心服务主体,物流中心需配备不少于3-5人的运营团队与公共服务中心联合办公,负责全县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共同配送体系智能升级和商贸流通共配服务体系的搭建。

3.建设标准。一是在原有已整合快递物流品牌基础上,通过联盟、入股或委托合作等方式,再继续整合客货运、邮政、供销、快递物流公司,通过整合场地、系统、线路、设备等资源,实现共同配送,扩大建设规模,建成一个占地5000平米,集配送、分拣、冷链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智慧物流寄递产业园区;二是以县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园为中心,在全县镇村建设客运、邮政、快递物流和电商服务站点,实现快递物流与商业业务合作,逐步整合生鲜配送、零售配送、同城外卖等业务,不断扩展站点业务;三是发展智慧物流,升级改造一个智能化、信息化乡村物流信息化平台,建成乡村物流可查询、可跟踪、可发货智慧物流平台,并与县公共服务平台实行对接,站点交易日报表数据与商务信息系统实现智能对接,对农村地区的物流需求进行数据匹配,利用大数据解决“车找货”和“货找车”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产地直发、终端直达的货运时效,通过政策补贴和市场引导提升物流上下行时效和降低运输成本;四是镇村电商和寄递物流服务站点功能提升。将电商与快递物流服务站点进行整合、融合发展,为群众提供电商便利化服务,拓展电商服务站点代买代卖、小额存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功能,整合邮政、客运、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实现“多站合一”。充分利用客货运站场、村村通客运班线等资源,优化物流线路,乡村服务站点配送覆盖率100%,解决从乡镇到村“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问题。

4.资金预算。中央财政资金600万元。其中县物流配送中心建设250万,镇级中心建设100万元,村级站点建设150万元,智慧物流平台建设1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00万元。

(三)县域商业基础流通设施建设和数字化转型升级

1.建设要求。充分整合“罗田县锦秀优品特色农产品提质增效项目”地标优品工程资源,搭建完善的地标优品商贸流通体系。支持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创新消费模式和供给方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建设方式。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建设实施主体。

3.建设标准。一是支持邮政、供销、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创新消费模式和供给方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开展地标优品升级工程,充分整合地标优品线下门店资源,建设形象统一、线上线下融合的地标优品营销体系,完成10个以上以地标优品为主的特色农产品线下门店升级建设。二是支持有实力的龙头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为农村零售网点等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弥补农村市场缺位和基础短板,打造适应本地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升级改造1个面积不低于3000平米的县级商贸集配中心,完成11个乡镇商贸中转中心、300个商贸品牌连锁线下门店升级改造,引导商贸企业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和推广。三是引进升级商贸流通信息化交易平台,基础功能应包含产品展示、库存管理、线上结算、营销推广、交易分析等相关功能,并预留接口与县域大数据平台打通,全面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

4.资金预算。中央资金500万元。其中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建设100万元,商贸龙头企业下沉供应链300万元,商贸流通信息化技术推广应用100万元。

(四)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1.建设要求。整合县域农业企业、合作社和“锦秀优品”工程等相关资源,支持农村产品(含农副、手工、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及服务)加工、分拣、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冷处理设施建设,为全县农业企业、合作社、创业青年提供开放、共享的农产品加工分拣服务;鼓励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对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经纪人等,拓展社群营销、社区团购、众筹、预售等业务,完善集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畅通本地产品内部循环,促进农户与市场有效对接。

2.建设方式。通过招标,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3.建设标准。一是对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经纪人等,建设一个不低于1000平米的农产品加工预处理中心,具备农产品初加工、分拣、打包等相关服务功能,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农产品加工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溯源系统(开放共享);建立符合农产品网络销售上行要求的5000吨以上冷链体系(开放共享);二是围绕我县重点特色地标产品,提升网货化、标准化、电商化水平。支持网货研发和标准化生产,对本地有市场消费潜力的产品,通过引进专业团队指导,完成不少于10款特色网货产品开发和升级,建立完善的网货标准,溯源体系,鼓励相关产品开展QS、两品一标等相关认证,进一步提升差异化、特色化、标准化、网货化水平,增强特色产品市场化竞争优势。三是利用大数据引导农产品标准化,提升本地特色农产品品质及网货化水平;开展直播、短视频等宣传,培育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合作社、种养大户和群众应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引导企业与农户等共创企业品牌,培育农产品电商品牌。

4.资金预算。中央资金200万元。其中产销对接供应链建设100万元,产品开发100万元。

(五)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

1.培训要求。围绕拓宽农村特色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完善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电商政策宣传、电商法普及、电商创业技能、项目路演技巧、优秀商业计划书撰写、新媒体与爆款抖音号打造、短视频剪辑、电商高级海报场景搭建、网店运营等课程,加强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等的培训,强化跟踪指导,提高农村电商专业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接就业用工单位,提升培训学员的就业率与创业率,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重点培育一批本地优质主播、农村电商带头人,发挥电商致富的示范性、引领性。

2.培训方式。一是由服务中心拟定培训方案,聘请专业讲师参与培训授课;二是由服务中心与具备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对接,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活动。按照培训周期对学员培训后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3.建设标准。一是建立完善的电商人才培训课程体系,分类分级开展电商人才培训4000人次,电商培训转化率不低于20%,建立完善的电商培训档案,开展电商培训回访、训后跟踪等相关服务,强化电商人才培训时效性和满意度。二是在开展电商基础人才培训的基础上,筛选出20名以上有潜力、积极性高的优秀标杆进行重点培育,开展资源对接、游学考察、直播带货、电商运营指导等相关电商高级培训和相关训后增值服务。三是为创业带头人提供供应链、营销推广、资源对接等相关培训孵化服务,开展游学交流、直播大赛等相关活动,培育不少于10名优秀电商创新创业带头人标杆,并建立完善的优秀电商带头人标杆档案。

4.资金预算。中央资金100万元。其中电商课程开发和教学80万元,电商带头人培育20万元。

(六)巩固拓展与创新体系

1.打造电商示范样板。

(1)建设内容。结合罗田乡镇、村电商与产业相关资源,开展电商示范镇、示范街、示范村挖掘、包装、打造等相关系列样板创建,建立乡镇、村级电商示范标准,强化电商示范引领,推动乡镇、村级电商示范集群发展。

(2)建设标准。在罗田县域内至少完成1个电商示范镇、1条电商示范街、3个电商示范村样板打造,配备相应设施设备,统一形象标准、服务功能健全,建立有标准、功能全的电商示范标杆。

(3)资金预算。中央资金100万元。

2.开展营销推广活动。

(1)建设内容。围绕罗田板栗、罗田甜柿、罗田黑山羊、罗田中药材等支柱产业,评选、发掘罗田“好网货”系列农产品、旅游资源衍生产品,鼓励企业及个人开发适合网络销售的特色产品;举办罗田板栗等农特产品创意包装设计大赛、农特产品网红直播带货大赛、区域公共品牌短视频创作大赛等,挖掘历史文化典故,提升罗田农特产品内在价值。

(2)建设标准。根据罗田特色产品和特色产业资源情况,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营销推广活动,要求县外网络主播、电商平台等积极推广罗田特色产业,助力罗田特色产品与区域公共品牌快速发展。

(3)资金预算。中央资金50万元。

3.加强电子商务宣传。

(1)建设内容。在县内主要商业区、城区交通要道、社区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利用显示屏投放广告、树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大力开展电商宣传推广;挖掘全县电商先进典型案例,树立榜样,传递正能量;拍摄制作与电商相关的小视频和宣传片,提高罗田电商知名度;加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网站、公众号运营维护,广泛开设各类网上培训课程,提高在线咨询、跟踪服务能力和网络营销技能提升能力。

(2)建设标准。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宣传罗田特色产品、产品、优秀带头人、先进经验做法等,在国家级官方媒体发表不少于2篇、省级媒体不少于3篇的相关文章,建立“官方媒体+自媒体+图文+视频”的宣传体系,全面宣传罗田区域公共品牌、特色产品、示范标杆等相关典型案例与经验,营造良好的电商氛围,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3)资金预算。中央资金50万元。

4.示范项目奖补。

(1)建设内容。对我县范围内从事销售本地农特产品、地标优品、工业产品、旅游产品等电子商务以及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按照奖励扶持办法进行奖励。

(2)建设标准。按照《罗田县电子商务奖励扶持办法》,对在电商产业发展、电商助推乡村振兴、电商线上营销、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等方面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市场主体,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

(3)资金预算。中央资金1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50万元。

(七)项目管理

严格项目管理要求,制定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按照项目进度加强检查,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评估、验收,迎接国家省市评估验收,确保圆满按时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强县建设的目标任务。

资金安排。县级财政资金50万元。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0月)

细化实施方案,健全农村电商推进工作机制,落实项目承办企业,细化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等内容,全面启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强县创建工作,对项目建设和实施实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二)实施阶段(2021年10月—2023年10月)

全面落实“实施方案”,各承办企业按照招标方案、工作规范和时间节点加快项目进度,按时完成目标任务。适时开展罗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强县中期评估,并根据中期评估情况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工作质效。同时,加强与上级商务、财政和乡村振兴门部门对接,及时沟通上报工作进度、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情况。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12月)

按照“谁建设、谁验收”的原则,先由承建企业自行验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再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向上级部门提交项目验收情况,并迎接省商务厅和商务部检查验收。全面总结推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强县的经验,建立电子商务长效发展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强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听取工作进度及情况汇报,对阶段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为创建综合示范强县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强化资金支持。除国家专项资金外,县政府配套3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示范强县项目建设,并通过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采购服务等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

(三)加强绩效管理。加强对示范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完善第三方绩效考评体系,公开项目申报、评审、评估等环节的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做好项目建设、运营状况等调查统计工作,定期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如期实现目标和财政资金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的作用,及时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提升我县电商工作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带动效应和辐射效应。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

精选项目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