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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浔区工业项目土地要素竞争性配置机制的通知

2022-01-10 11:05:35来源: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646

2021年7月27日,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浔区工业项目土地要素竞争性配置机制》,项目以通过准入会议、要素配置会议和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为前提,按照总分100分计算,“大”项目占60分,“快”项目占40分。每周定期更新,根据实际得分进行排序,分数高的项目优先配置土地。如有湖州市、南浔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湖州市农村产权交易、南浔区农村产权交易具体如下:

南浔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度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级有关单位:

《南浔区工业项目土地要素竞争性配置机制》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南浔区工业项目土地要素竞争性配置机制

一、适用范围

所有列入项目库的工业投资类项目。

二、土地要素配置原则

项目以通过准入会议、要素配置会议和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为前提,按照总分100分计算,“大”项目占60分,“快”项目占40分。每周定期更新,根据实际得分进行排序,分数高的项目优先配置土地。

三、土地要素配置机制

(一)优先配置“大”项目:一是在满足“345”工业标准地的基础上,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及以上的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重大科技创新等制造业项目,计40分;固定资产投资6亿元及以上的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制造业项目以及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及以上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计30分;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及以上项目,计20分。二是符合下列“一事一议”条件之一的工业项目,计10分:引进项目系世界500强企业或上市企业(新三板除外)投资的;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50亿元以上或外资投资规模达到1亿美元以上的;引进项目系行业头部企业(系国内制造业前50强)、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投资且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亿元以上的。三是获评市级大好高项目的,计5分;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的,计10分。

(二)优先配置“快”项目:一是完成红线划定、启动公告、政策处理、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表土剥离方案、标化工地、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规划局调方案等工作的,计20分,未完成一项扣2分。二是完成总布设计、勘探报告、设计方案报批(通过规委会或规划审查初步意见)、施工图设计、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等工作的,计20分,未完成一项扣2分。三是未完成国有河流等水利占补的,扣10分;四是未完成标准农田、粮食功能区等占补或调整的,扣10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道、度假区)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完善工业项目土地要素竞争性配置的重要性,落实专人专岗负责,并按照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土地要素竞争性配置改革。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对工业项目土地要素竞争性配置进行统筹协调。认定项目地块是否完成红线划定、启动公告、土地现状调查、表土剥离方案报批、设计方案报批(通过规委会或规划审查初步意见)、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规划局调方案等工作。区发改经信局负责建立项目动态储备库;认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是否通过准入会和要素配置会、是否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是否列入“一事一议”项目等工作。区住建局负责认定项目是否完成总布设计、勘探报告、施工图设计、标化工地、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等工作。区水利局负责认定项目地块是否完成国有河流等水利占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认定项目地块是否完成标准农田、粮食功能区等占补或调整等。政法委负责认定项目地块是否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道、度假区负责认定项目地块是否完成政策处理等。

(三)确保工作落实。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道、度假区)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业项目土地要素竞争性配置机制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工作措施,确保项目进度表及时准确更新,切实落实好各项要求。

五、监督检查

区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取得用地指标的项目开工情况进行检查。对限期未开工的项目,不予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所涉未开工项目的镇(街道),按照未开工项目数的双倍扣减下一批项目额度申请数量。

六、执行时间

本细则从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区级有关政策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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