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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2022年土地流转奖补条件、标准及申报条件、流程介绍!

2022-01-06 16:21:2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401

2021年12月22日,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普宁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方案》(普农规〔2021〕1号)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文件介绍了普宁市2022年土地流转奖补对象、条件、标准、申报条件、资料及流程,下面由农交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普宁市2022年土地流转奖补条件-摄图网

一、普宁市2022年土地流转奖补对象

根据(普农规〔2021〕1号)文件,对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主体(转入方)、流转服务机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场街道等三类对象进行奖补。对于符合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示范片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农[2020]76号)规定条件申报并享受到奖补资金的,不得再次参与申报。

二、普宁市2022年土地流转奖补条件

1、流转经营主体(转入方)奖补条件

(1)土地流转期限达5年(含5年)以上。新签订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流转期限(连续)达5年以上;或本实施方案执行前已审批的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合同的剩余有效期达5年以上(合同须镇街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审核盖章)。

(2)流转经营主体(转入方)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土地的,必须通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2、流转服务机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奖励条件

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动员农户将土地统一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再依照有关规定开展招商,引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经营,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提供土地供求信息、流转合同签订指引等服务。

3、乡镇场街道奖励条件

乡镇场街道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经营,开展土地流转管理规范化建设,为流转双方提供政策咨询、合同签订等服务,加强土地流转档案管理。

普宁市2022年土地流转奖补标准-摄图网

三、普宁市2022年土地流转奖补标准

1、流转经营主体(转入方)奖补标准

(1)对连片经营土地面积20-100亩(不含100亩)的单个经营主体(转入方),财政资金按2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2)对连片经营土地面积100亩以上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200亩以上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500亩以上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

(3)对连片种植100亩以上的果树标准化生产基地,财政资金按3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耕地除外)。

2、流转服务机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奖励标准

对农村承包经营土地连片流转面积20亩以上及拆旧复垦、垦造水田流转片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资金按3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3、乡镇场街道奖励标准

对乡镇场街道年度累计完成连片流转规模5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15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超过2000亩的每增加1000亩增加奖励30万元。

普宁市2022年土地流转奖补申报-摄图网

四、普宁市2022年土地流转奖补申报条件、资料、流程

1、普宁市2022年土地流转奖补申报条件

(1)面积必须达到20亩(含20亩)以上,用于农业生产的连片(包括单村连片或相邻接壤的多村集中连片)土地流转。

(2)流转双方必须签订《广东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3)农户必须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普宁市2022年土地流转奖补申报资料

(1)奖励资金申请文件。

(2)土地流转合同。

(3)普宁市土地承包经营奖补资金申请表。

(4)xx村土地农村土地流转登记表。

(5)xx镇(街)土地流转等级表。

(6)xx镇(街)2021年土地规模流转奖补情况汇总表。

3、普宁市2022年土地流转奖补申报流程

经营主体申报-村组织核实、汇总、公布-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核查、汇总、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核实-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介绍的普宁市2022年土地流转奖补对象、条件、标准、申报条件、资料及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小伙伴。如您想要了解更多土地知识,可以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农交网”或“njw-tu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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