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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有什么?附评定程序

2021-09-30 14:14:1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729

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类型主要包括种植类、养殖类、种养结合类和其他类,评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有利于促进上海市家庭农场健康发展。那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有什么呢?评定程序又有哪几步呢?

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摄图网

一、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修改后的<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19〕15号)文件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条的内容,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如下:

1、经营主体规范

(1)家庭农场经营者为本市户籍居民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年龄在58周岁及以下。

(2)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有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具有3年以上农业从业经验,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农业经营管理能力。

(3)家庭农场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流转土地,签订规范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在乡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相对稳定,土地经营期限应在3年及以上。

(4)家庭农场须经区农业农村委认定,且已向市农业农村委报备。

2、经营规模适度

(1)家庭农场经营的农田,应集中连片。种植业:粮食作物类和粮经作物类家庭农场的种植面积在100~500亩;经济作物类家庭农场种植面积在30~80亩;养殖业:水产养殖类家庭农场养殖面积在30~100亩。

(2)家庭农场种养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常年雇用劳动力。

(3)家庭农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当地城镇居民相当。

3、经营管理先进

(1)家庭农场拥有完整的田间档案,使用规范的生产记录和财务收支记录。

(2)农作物生产茬口布局合理,推广绿色增产技术,粮食耕种收全程机械化;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

(3)家庭农场环境整洁友好,农业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量回收,无秸秆焚烧情况。

4、注意,符合以下任一项的,可以放宽“经营主体规范”申报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家庭农场经营者。

(2)与农民合作社等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与合作,实现标准化生产,主要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或其农产品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品牌认证,参与所在区农产品品牌整合的家庭农场。

(3)家庭农场或家庭农场经营者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或荣誉证书。

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程序-摄图网

二、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程序

根据上述沪农委规〔2019〕15号文件第三章的内容,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程序如下:

1、镇农业主管部门对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核查,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农场排序推荐给区农业农村委,在“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2、区农业农村委对镇推荐的家庭农场材料进行审核,按不超过本年度全区家庭农场报备总数2%的比例择优报市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委,附审核意见和“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汇总表”,并在“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3、市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区农业农村委报送的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4、市农业农村委对评审通过的家庭农场,在上海农业网、东方城乡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市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由市农业农村委发文公布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并颁发证书。

以上就是农交网整理的关于“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及评定程序”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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