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危房改造政策2021:补助对象是谁?怎么申请补助?
2021-08-18 11:51:1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4992
2021年6月1日,重庆市重财政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建〔2021〕2号),想知道2021重庆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谁?怎么申请补助?跟着农交网小编来看看吧。
一、重庆危房改造政策2021:补助对象是谁?
重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为经鉴定唯一住房安全等级属于C级或D级、或认定确属无房户的以下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了:
1.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例如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等;
2.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或者因为疾病、天灾等意外导致生活极度困难的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3.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前提是没有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
以下农户不得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
1.有一套及以上安全住房的农户;
2.属于城镇户口的农户,其中包括就地农转城的农户;
3.拆除重建的C级危房户,或者D级危房拆除重建、无房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户;
4.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的农户;
5.其他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
小编提示:已经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并且符合条件的农户,可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二、重庆危房改造政策2021:怎么申请补助?
1.户申请
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农户应当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重庆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书》,村(社区)受理申请后进行登记上报。
2.村评议
村(社区)应组成调查组,对申请人家庭现状、住房条件、经济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召开村级评议会议,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所在村(社区)应及时将农户申请材料、民主评议记录、村民反馈意见等材料整理上报乡镇(街道)。
3.乡镇审核
乡镇(街道)接到申报材料后,应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复核,提出审核意见,报经乡镇(街道)党委集体研究通过后,对申报者的住房情况、群体类型等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乡镇(街道)应将审核结果上报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4.区县审批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乡镇(街道)上报的审核材料后,应会同乡村振兴(扶贫)、民政等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抽查比例必须≥30%),并提出审批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将审批结果在区县主要媒体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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