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宅基地退出?这3个流程必不可少!
2021-06-29 19:10:1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352
农村宅基地退出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宅基地退回集体经济组织的行为。宅基地退出包括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无偿退出两种方式。那么你想要宅基地退出妈?如果想,那下面这3个流程必不可少!
一、宅基地退出流程
1、宅基地使用权人申请
(1)使用权人持户口簿、身份证、需退出宅基地的不动产权证书、现有居住场所证明及享有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利成员书面意见等相关材料,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在城镇已有固定住房,原有宅基地全部退出,且不再回农村建房的,需提供商品房购买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永久放弃宅基地使用权承诺书。
2、村组审核
经审核符合退出条件的,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公示后,由申请人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宅基地退出协议》,由村委会报镇人民政府审批。
3、镇审批
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后,组织专门人员同村组,对退出的宅基地进行实地测绘确认,批准后报市自然和规划、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二、宅基地退出注意事项
1、对一户多宅、超占面积、华侨离乡及农民进城务工等原因造成宅基地及住宅闲置,根据本人意愿及村集体民主决策,实行有偿退出。
2、宅基地有偿退出的补偿标准可根据现行基准地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实际情况与宅基地使用权人协商确定或者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宅基地有偿退出的补偿费用,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表决后,可从宅基地有偿使用费中列支。
4、对村内无主、绝亡户的宅基地或房屋,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3个月无异议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5、退出收回的宅基地,统一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调配安排使用,首先预留一定面积用于宅基地,其余可按村庄规划用于发展乡村产业。
6、原宅基地使用权人退出宅基地进城落户后,按照城镇居民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符合条件的,可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购买政府政策性住房。
7、不得将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村民进城入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