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有哪些规定?自愿退出后还可以再申请吗?
2021-06-15 16:25:3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988
农民是可以自愿退出债基得,并且退出宅基地也是能获得一些补偿的。那么,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有哪些规定呢?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吧。
一、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有哪些规定?
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同时也是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2、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规定:对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各地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二、农民退出宅基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农民退出宅基地主要包括以下步骤:农户提交书面申请、村审核、专业机构评估价值、农户与村集体签订协议、农户获得补偿、县级主管部门变更登记。
三、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后还可以再申请吗?
从目前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的情况来看,部分试点地区区分宅基地退出情况,确定能否继续申请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完全退出
自愿有偿退出合法占用宅基地,且不再保留宅基地使用权申请资格的,不能再申请。该情形下,农户一般能获得完整补偿。
2、部分退出
退出合法占有的宅基地但继续保留宅基地使用权申请资格的,在约定期限内如有需要可以再申请。该情形下,农户可获得的退出补偿较少。
3、违法占用宅基地退出
对农民违法违规超占、多占的宅基地,各地一般采用无偿退出方式,退出后不能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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