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闲置宅基地不具复垦适宜性,如何商业化利用?
2021-05-30 11:48:4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00
对于耕作层修复和生产设施条件建设难度大而不宜再复垦的闲置宅基地,可探索其商业化用途。那么具体来讲,如果闲置宅基地不具复垦适宜性,如何商业化利用?
一、如果闲置宅基地不具复垦适宜性,如何商业化利用?
1、加快探索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产权结构分置改革
借鉴农用地的“三权分置”改革经验,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改革,落实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的宅基地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的使用权,激活农村宅基地的产权权能,为闲置宅基地在乡村振兴中能以商业化形式开发利用做好制度安排。
2、开展闲置宅基地的多样化经营
宅基地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主要资源和资产,鼓励村民和农民集体努力在市场经济中挖掘闲置宅基地的增值潜力,整理和美化闲置宅基地,并以入股、出租、联营等多种方式开展闲置宅基地的市场化经营,让农民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股金、分红、经营利润、租金等收入,助推“农村美、农民富”的振兴目标。
3、拓展和完善宅基地的融资功能
目前中国农村宅基地产权登记已基本完成。在宅基地产权主体清晰,权责明确的前提下,各地在闲置宅基地顺利开展再利用之后可加快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政策,积极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操作模式,努力实践闲置宅基地的融资功能,以更好地激活农村闲置的土地资源,带动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建设,提高闲置宅基地利用的综合效益。
二、农村闲置二三产业用地怎么利用?
1、加强地方政府地农村闲置二三产业用地的统筹管理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各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农村旧厂等闲置用地的统筹管理力度,定期清查农村闲置二三产业用地的情况,详细统计区域内闲置用地的位置、面积等方面的信息,并将其纳入信息化管理的轨道,为有序整理和再利用闲置二三产业用地做必要的信息储备。
2、加强农村闲置二三产业用地的规划管理,将其再利用纳入规划内容
鉴于中国农村还普遍缺乏详细的土地利用规划,建议地方政府在新编镇的土地利用规划时,可进一步细化农村集体土地的利用规划,有条件的村集体可在镇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上加快编制更详细的村庄土地利用规划,并统筹规划闲置用地的整理和再利用,对闲置二三产业用地的整理参与主体、整理方式、资金来源等作详细的规定,对闲置二三产业用地再利用的用途、供给规模、供给计划等进行详细的规划,避免闲置二三产业用地整理与再利用的盲目性与无序性,确实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关于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的要求,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的要求。
3、科学制订处置闲置用地的总体指导性方案
建议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在对农村闲置用地进行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具有指导性的总体处置政策和措施,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各地实际情况,引导农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复垦、协助利用、合作经营、项目引进、实施流转、协议置换、收购储备等方式盘活乡村闲置二三产业用地,增加乡村振兴发展可利用的存量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