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市土地出让流程有哪些?分3种情况判断
2021-05-31 23:42:2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526
对南京市的土地出让,很多人可能都摸不着头脑,更别提它的出让流程了,更是要分情况来判断用什么样的流程操作。那2021年南京市土地出让流程有哪些呢?
2021年南京市土地出让流程
根据《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土地出让工作规则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5号)文件的内容,2021年南京市土地出让流程如下:
1、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
(1)市本级和江宁、浦口、六合区
①提前审核。江宁、浦口、六合区政府负责对拟上报的土地出让方案进行初审,市规划资源局负责召开土地出让专题会对拟提请市政府土地出让专题会研究的土地出让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原则上各相关部门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②报议题。市规划资源局以请示形式报市政府并做好会议材料及汇报准备,请示内容需包含议题主要情况、研究意见及各相关部门反馈意见的处置情况。
③会议研究。市政府召开土地出让专题会对上报议题进行集体研究,会议通过后,由市规划资源局以办文回复单形式报市政府。
④组织出让。市政府土地出让专题会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签发后,由市规划资源局使用“南京市人民政府土地审批专用章”,以市政府名义发文批复,并按程序组织挂牌出让。
(2)江北新区直管区、溧水区、高淳区
由江北新区管委会、溧水区和高淳区政府参照制定相应工作流程,自行组织出让。溧水区、高淳区工作流程报市规划资源局备案。
2、工业科研用地公开出让
(1)市本级
①上报议题。市规划资源局各区分局负责拟定土地出让方案,并将相关材料一并报市规划资源局。
②会议研究。市规划资源局召开土地出让专题会对上报议题进行集体研究,并形成市规划资源局土地出让专题会纪要。
③组织出让。由市规划资源局使用“南京市人民政府土地审批专用章”,以市政府名义发文批复,并按程序组织挂牌出让。
(2)江北新区直管区和新五区
由江北新区管委会、新五区政府参照制定相应工作流程,自行组织出让。新五区工作流程报市规划资源局备案。
3、协议出让
(1)市本级
①拟定方案。市规划资源局各区分局负责拟定土地出让方案,并将相关材料一并报市规划资源局。
②审核签批。房地产交易(含法院裁定)补办土地出让以及自有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土地出让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供地方案由市规划资源局审批;其他协议出让供地方案由市规划资源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市领导批示需提请市政府土地出让专题会研究的地块,参照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流程办理。
③办理供地手续。经批准同意或市政府土地出让专题会议纪要签发后,由市规划资源局使用“南京市人民政府土地审批专用章”,以市政府名义发文批复,按规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
(2)江北新区直管区和新五区
由江北新区管委会、新五区政府参照制定相应工作流程,自行组织出让。新五区工作流程报市规划资源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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