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武汉公租房的配租和退出规则有哪些?
2021-05-31 09:46:5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921
在申请到公租房后,很多人都不太能分清公租房和商品房出租的区别,在使用过程中难免有些手忙脚乱,甚至在退租时也会乱子。那2021年武汉公租房的配租和退出规则有哪些呢?想知道的朋友们就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看下去吧!
一、2021年武汉公租房的配租规则
根据《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武政规〔2020〕3号)文件第五章第三十五、三十六条的内容,2021年武汉公租房的配租规则如下:
1、实物配租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无房新就业职工承租公租房的租赁期限自其毕业之日起不超过6年。租赁合同期限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向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准予续租。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退出配租房屋。
2、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屋,按期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承租人不得闲置、转租、转借、擅自调换配租房屋,不得损毁、破坏配租房屋,不得擅自装修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及配套设施。
二、2021年武汉公租房的退出规则
根据《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武政规〔2020〕3号)文件第五章第三十七五、三十八、三十九条的内容,2021年武汉公租房的退出规则如下:
1、承租人退出配租房屋前,应当结清房屋租金和水、电、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配租房屋及其设施有损坏、遗失的,承租人应当恢复、修理和赔偿。
2、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或者租赁期满不再续租,但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退出的,可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搬迁期满,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可迁入的,可允许其继续承租,并按照项目评定的市场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3、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所承租房屋,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证明,采用不正当手段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的;
(2)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未缴纳租金,经催缴仍不缴纳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居住的;
(4)转租、转借配租房屋或者擅自调换配租房屋拒不改正的;
(5)损毁、破坏配租房屋,擅自装修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及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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