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得进行登记发证?发放宅基证需注意什么?
2021-05-25 15:43:2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53
在现实生活中,不乏存在着申请了宅基地确权,但是其登记发证程序迟迟不通过的情况。那么,哪些情形不得进行登记发证呢?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吧。
一、哪些情形不得进行登记发证?
1、非本村户口,宅基地和房屋无继承或合法批准手续的;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将房屋出售、出租后再建造的房屋;
3、已征用土地范围内的;
4、对于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层高不足2.2米的房屋等不满足不动产基本单元要求的;
5、乱占耕地建房,还未经处理的;
6、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7、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形暂缓进行登记发证?
1、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
2、无合法来源,又不能如期提供完整齐全的证明文件和资料的;
3、土地、房屋权利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形式限制的;
4、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暂缓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发放宅基证需注意什么?
1、证书名字
宅基地区别于房产证,房产证以人为单位,而宅基地却是以家为单位。在进行土地确权时,统计每家每户的人口,发放宅基地证书时,填写的名字也并非归一人所有,而是归全家人所有。
2、确认面积
①注意宅基地上面的土地面积是否正确与当时测量的数据相同,一般个人拥有的宅基地面积应在30~40平方米之间,不同地区对宅基地面积的规定也不一样,一般是不能超出规定的范围。
②对于超出规定范围的宅基地,各个地区处理方式有按规定补钱,有的是可以继续使用,但不予确权,但不管是哪种情况,都该在宅基地证上备注清楚。
③在颁发宅基地证的时候,一定要核对自己的宅基地面积。
3、城镇子女是否登记
在宅基地的证明书上,除了房屋所有人一栏外,一般是还有房屋共享所有人的。并且共享所有人必须是家庭成员之一,一般城镇子女也是可以进行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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