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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董集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07 14:38:08来源:垦利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026

各村,镇直各单位、站所:

《董集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责任分工和计划安排,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3日

董集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截图

董集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中共东营市委办公室、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18〕52号)和《垦利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垦办发〔20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政策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大幅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推动实现乡村生态振兴,为建设“宜居宜业新城镇、美丽幸福新董集”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注重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结合各村实际,制定不同村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具体目标,科学确定建设标准、方法与重点,采用适合本村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杨庙社区、南八片区基础条件较好,重点打造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成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东十片区,重点完善基础设施条件;中四片区原则上不进行大的投入,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2.突出重点领域,有序集中攻坚。立足现有条件和财力可能,坚持提质和扩面并重,区分轻重缓急,聚焦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垃圾、污水、村容村貌等突出问题,用3年时间集中攻坚,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决禁止违规举债,坚决杜绝“形象工程”,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3.保护传统风貌,切实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填湾、少拆房、保湿地,保护乡情风景,促进入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4.坚持村民主体,充分尊重民意。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次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5.推进机制创新,确保长效运行。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金融支持、群众自筹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坚持规划先行、标准引领、建管并重,根据全区统筹规划、全镇连片推进、村庄整体实施,合理确定运行管护方式,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6.明确各级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镇村两级责任,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

2018年,45%的村庄完成人居环境整治任务;2019年,80%的村庄完成人居环境整治任务;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村庄规划编制、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生活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全镇农村呈现“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全新面貌。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垃圾综合治理

在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数字化管理、法制化保障的工作机制。2018年底、2019年底、2020年底,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6%、97%、98%以上。

1.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长效监管机制。改造提升镇垃圾收集站转运站并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在南八片区和杨庙社区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总结推广分类收集的经验模式。(责任站所:环卫办)

2.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科学规划,实行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精准规划引导畜牧业发展。实施农牧循环工程,以畜禽养殖和农业种植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建设。(责任站所: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防控所)

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推进废旧农地膜回收利用,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实施废弃农膜及农药包装物押金制度,探索基于市场机制的回收处理机制,对废弃农药包装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围绕收集、利用等关键环节,促进多元化综合利用。采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等多种途径,着力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一是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深松机等设备,促进秸秆就地还田;二是加强专业化养殖企业和饲料企业生产优质粗饲料产品,建设青贮窖,进行秸秆收割、收集和处理等;三是专业化企业生产燃料,进行秸秆收集,用于生物发电。2018年底、2019年底、2020年底,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5.72%、95.75%、96%以上。(责任站所:镇农业服务中心)。

加快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项目,重点支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工程、种养结合示范点和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以及有机肥加工厂建设。2018年底、2019年底、2020年底,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8%、79%、81%以上,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88%、94%、100%,并保证粪污贮存、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或委托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畜禽废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责任站所:畜牧防控所、镇环保办)

3.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开展工业固废、河湖水面漂浮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全面摸清堆放位置、主要成分、堆放年限等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加快清理公路边、铁路边、河边特别是村庄内外积存的建筑和生产生活垃圾,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等问题,基本消除房前屋后的粪便堆、杂物堆,实现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干净通畅、房前屋后整齐清洁。(责任站所:环卫办)

(二)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全镇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已实现应改尽改。

1.建设农村公共厕所。2019年底完成刘家村、董集村、大户村公共厕所建设。2020年底,全镇300户以上自然村至少建设一座符合《城审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三类标准以上的公共厕所。将公厕保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纳入村庄保洁范围,保障厕所外观整洁、内部干净。(责任站所:建设物业中心)

2.建立改厕管护长效机制。围绕“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目标要求,加快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无害化卫生厕所长效管护机制。鼓励使用标准化厕具产品和配件,做好厕具售后服务。建立维修管理队伍,具体负责改后厕所维修维护。(责任站所:建设物业中心)。做好收运粪液并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科学确定粪渣粪液处理模式,鼓励现有有机肥或堆肥厂进行升级改造,接纳改厕后产生的粪渣并进行资源化利用。鼓励大型种植企业、种植大户将收集后的粪液作为有机肥使用。将无害化粪液收集后,运送到污水处理企业进行集中处理。在畜禽养殖区,探索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的路子。(责任站所:建设物业中心、环卫办)

(三)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18年,杨庙社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处理,完成了大户村、七井村、小王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对大王村、东韩村、石家村进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计划对郑家村、邱家村、崔家村实施农村污水处理工程。

1.创新污水治理模式。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单户与多户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杨庙社区、大王社区分别建设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其他村庄采用生态处理工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操作、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建设经济实用的污水处理设施。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禁止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开展农村生活节水行动,加强生活用水循环节约利用,促进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责任站所:建设物业中心)

2.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统筹掌握镇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综合处理能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促进农村生活用水循环节约利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工业废水乱排。(责任站所:镇环保办)

3.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以村庄周边、房前屋后的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坡岸整修、水体置换及绿化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责任站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环保办)

(四)全面改善村容村貌

1.实施农村道路“户户通”工程。加快推进村庄道路硬化或升级改造。严格执行《村庄道路建设规范》,同步设计施工给水、排水、排污、电力、通信、绿化等基础设施或预留管线埋设空间。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混凝土、沥青、砖石、卵石等路面材料,根据地形地貌、农业生产方式和风俗习惯等进行生态化铺装。引导传统村落、乡村旅游重点村等特色村庄,在道路硬化建设时突出地方特色,采用地方建筑元素,保护和延续村落风貌。到2020年,全镇农村基本实现村内道路“户户通”。(责任站所:交通执法办)

2.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机制改革,落实镇政府责任,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健全建管养运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提档升级现有农村公路,积极开展日常养护,消除路网主要路径上的各类危桥,提升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水平,健全农村客运和物流体系,逐步实现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到2020年,新建改造乡村公路39.5公里,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责任站所:交通执法办)

3.治理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按照强弱电分开、下地入管、安全美观原则,对于道路硬化覆盖、基础设施完善的村庄,统一贴墙敷设管盒,入户线路全部入管;对于正在实施道路硬化、给排水改造等工程施工的村庄,集中铺设强弱电管沟,架空线路全部下地,着力解决乱接乱扯、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责任站所:交通执法办)

4.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持续开展清脏治乱,集中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拆除占用公共空间的建(构)筑物、废旧棚房,及时清除村头及街巷杂草、柴火堆、菜园围栏。整治农村闲置宅基地,对破旧废弃房屋与村民协商后进行拆除或统一改造,整合土地指标,盘活土地资源,对于基础条件较好的房屋,通过发展精品民宿、集体公共用房等多种方式盘活、处置和利用。引导村庄适度规划建设小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设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行动,引导农户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清理庭院草堆、垃圾堆,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到2020年,全镇90%以上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50%以上庭院建成美丽庭院。(责任站所:环卫办、镇妇联、国土所、建设物业服务中心、区交通执法管理办、区宣传文化中心)

5.以“绿满黄河口·美丽新董集”国土绿化行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乡村绿化。乡村绿化坚持适地适树,以乡土树种为主,合理推进“乡村林场”、环村林建设,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2020年,力争创建省级森林村居2个,创建市级森林村居4个。全镇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23%以上。加强街道、庭院、公共场所及“四旁”绿化,积极创建绿色村庄,到2020年,全镇绿色村庄比例超过70%。(责任站所:农业服务中心)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设备,科学设置照明设施间距,在村庄主要街道两侧和文化广场、学校等重要场所安装照明设施,提高村庄公共照明使用效率。到2020年,公共照明设施覆盖所有自然村。(责任站所:建设物业中心)

6.推进卫生村镇创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创建国家卫生镇、省级卫生村。到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镇,新创建省级卫生村庄8个。(责任站所:镇计生办)

7.打造农村特色风貌。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加强对古井、古树、匾额等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注重注入旅游元素,发展乡村旅游。继续深入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在罗盖村建设南展区历史文化展陈馆,弘扬传统红色文化、黄河文化、展区文化、农垦文化,加大传统戏剧、民间传说、民俗、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延续村庄传统文脉。(责任站所:宣传文化中心)

稳步推进新建、现有民居风貌特色塑造提升,根据村庄的历史沿革、文化传统和特色,编制乡村风貌整体设计和建设技术原则,逐步整合既有农宅的型式、体量、高度及色彩,形成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建筑风貌。推进农房抗震设防和节能环保建设,引导村民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建设绿色民居。开展装配式建筑农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责任站所:建设物业中心)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2018年,全镇村庄建设规划实现全覆盖,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90%;2019年,全镇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95%;2020年,全镇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100%。

1.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推行多规合一,统筹衔接西郊服务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乡村振兴总体规划等,全面完成全镇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优化村庄功能布局,突出实用性,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体现乡村特色,明确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布局。(责任站所:建设物业中心)

2.完善规划编制机制。推行镇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农民参与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突出村委会和村民在规划编制中的主体作用,建立村民广泛参与机制,让村民参与规划、了解规划、熟悉规划、认同规划,实现村民对规划要求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责任站所:建设物业中心)

3.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将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强化规划实施,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修改的,必须依照规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加大规划实施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划的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充实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村庄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责任站所:建设物业中心)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明确责任和资金来源,稳定运行队伍,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初步构建起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1.推行多元化管护模式。以利用促保护,采取市场化运作手段,支持环保设备生产企业、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旅游开发公司等市场主体,通过“认养、托管、建养一体”等模式开展后期管护。探索建立“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模式,项目统一打包,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相邻村庄联合建设基础设施,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降低建设成本。(责任站所:建设物业中心)

2.健全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长效保持结果纳入村两委年底考核,并与乡村振兴奖补资金和各项涉农资金相挂钩。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农户付费制度,健全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纳入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加大督导检查和技术支持,村级担负监管主体责任,依托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维护的全过程监督。围绕村庄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等主要环节,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责任站所:建设物业中心、环卫办、环保办)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村级党组织建设,实行村“两委”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村干部日常动态管理,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队伍,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领头雁队伍。在各片区党群服务中心成立“支书达理”工作室,建立村支部书记轮值工作制度,牵头处理轮值期间片区有关事务。以工作区为单位开设“书记月坛”,共商共议片区公共事务及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在出谋划策中提升能力本领。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在党支部领导重新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进行量化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集体与群众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带头表率作用,由各支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需要,通过开展党员家庭户挂牌亮承诺、设立党员志愿服务区和党员责任区等活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树立党员先进典型、强化党员意识,带领村民推动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责任站所:党建办)

(二)强化村民自治管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所有建制村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和规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工作。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指导村“两委”修订完善村民普遍认可、容易推行的村规民约,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历史遗迹与特色景观保护、民俗文化传承、良好生活习惯培养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在维持庭院内部和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缴纳保洁费、投工投劳等方面的具体责任和义务。(责任站所:民政办)

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一事一议”制度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各项决策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引导村民承担一定日常保洁和维护义务,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责任站所:农业服务中心)

(三)增强村民文明意识。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以文化和道德建设引领乡风文明,积极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移风易俗、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弘扬传统文化,鼓励倡导村民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升村民文明素质。组织引导返乡党员干部、退休职工、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模范等乡贤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一约四会”(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的作用,大力褒扬乡村新风,纠正不良风气和陋习,深化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责任站所:宣传文化中心)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镇政府要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列入2019年财政预算,有效保障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区财政资金支持,结合自有财力在保障基本支出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投入。镇财政要多渠道统筹安排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涉农资金等相关资金,用于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使用所获土地增值收益以及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优先用于安排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站所:财政所)

(二)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争取采用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镇政府的积极性,激励社会资本和村民开展整治。积极争取地方债券额度,支持我镇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性项目建设。通过财政拨款、特许或委托经营等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农村基础设施维修养护。(责任站所:财政所)

(三)广泛动员社会参与。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公厕管理、绿化养护、村道维护、照明设施养护、户厕粪渣粪液清运、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责任站所:环卫办、建设物业中心)

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在开展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发展类项目的同时,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站所:农业服务中心)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责任站所:国土所)

动员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捐物或结对帮扶,倡导新乡贤回乡参与整治。(责任站所:民政办)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站所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成立董集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建设物业中心。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调度,抓督导、抓进展、抓自查,做好上下衔接、督导检查,并对实施效果负责,做好项目落地、规范资金使用、推进工作实施;各责任站所承担具体责任。建立站所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按照实施方案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努力构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大格局。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时,要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开展典型示范。综合考虑发展基础、区位特点、自然条件等因素,各管区选择1—2个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典型示范,总结提炼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体制机制和技术标准,探索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标准化的经验模式。根据试点示范村(社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镇领导小组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各责任站所要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及时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农村生活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道路和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具体意见和落实措施,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部达标。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新董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教育,积极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系列活动,以学生带动家长,逐步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努力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六、完善考核奖惩制度

(一)加强督导评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纳入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建立督导机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台账,每季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落后的村实行专项督导。

(二)严格考核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两委考核范围,按考核标准和办法,对村进行年度考核,镇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责任站所逐村进行验收,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整治任务。

(三)强化结果运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结果作为村两委考核的重要参考,运用到党员干部评先评优中。对年终考核排名靠前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年终考核排名靠后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结果作为创建文明村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激励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估督查结果与政策资金支持直接挂钩,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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