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家庭农场申报认定程序是怎样的?附详细步骤
2021-04-30 18:56:1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51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通过经营自有或承包他人的耕地、林地、山地、水域等,从事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并以农业经营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那佛山市家庭农场申报认定程序是怎样的?详细步骤有哪些呢?
佛山市家庭农场申报认定程序
根据根据《佛山市农业局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佛农〔2018〕29号)第三章,佛山市家庭农场申报认定程序为:
步骤一:通知
每年2月底前,由各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发通知或者发布通告的形式,组织有意愿的申报人进行申报。
步骤二:申报
由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知或通告印发之日起30日内自愿向镇(街道)农业部门提出申请,提供如下材料(一式三份):
(1)佛山市家庭农场认定申报表;
(2)农场负责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3)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如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由镇(街道)农业部门在初审时以实地考察方式进行核实;
(4)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5)按照本办法认定申报表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步骤三:初审
镇(街道)农业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核实,加具意见后向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步骤四:认定
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由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公示的家庭农场有异议的,由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新核实,3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经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农场,由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的家庭农场登记台账,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总结:家庭农场从事的经营范围以种养业为主,也可兼营观光旅游和餐饮住宿服务等。大家如果想要经营家庭农场,可根据自身地区特性,发展特色化家庭农场,以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以上就是农交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佛山市家庭农场申报认定程序”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