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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关于印发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2021-04-13 10:59:01来源:渝水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073

2020年6月22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渝水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方案》(渝府办发〔2020〕32号),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渝水区关于印发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渝水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落实相关单位责任,提高改造质量和水平,切实提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品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解决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实现改造后的小区道路平整、设施配套、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目标,使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渝水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项目谋划、统筹协调、实施监督等。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成员由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投控集团、城管渝水分局、自然资源渝水分局、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文广新旅局、城南办、城北办、通洲办、新钢办、袁河办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各街道(办事处):积极履行属地责任,牵头负责对接辖区内改造项目中的违章拆迁、矛盾化解、群众工作等工作,全力配合项目实施。

2.区住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和验收工作;负责政策的制订和督导等工作;积极协助物业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进驻小区。对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指导,并对项目实施实行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制度,切实把握好整体工程进度。

3.区投控集团: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设单位,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和项目融资;同中标单位成立合资物业公司参与改造后小区的管护,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合资物业公司保障和补贴资金。

4.区发改委: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统筹规划、项目申报,负责项目立项等工作。

5.区财政局: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负责会同区住建局编制和下达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补助计划、拨付中央补助资金;负责项目预算和决算评审工作。

6.城管渝水分局:负责协调拆除小区内私搭乱建。

7.自然资源渝水分局:配合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验收工作。

8.区工信局:协调配合市工信局进行电信、移动、联通等管线改造管理的统筹协调。

9.区民政局:做好基层社区治理、养老服务、社区配套用房使用等工作。

10.区教体局:指导和支持老旧小区提升托幼服务及配套服务设施等工作。

11.区文广新旅局:负责协调广电线路改造整治。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居民参与。落实“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原则,既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又坚持以居民为主体,尊重群众意愿,积极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形成“区级组织、街道办落实、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将补短板、惠民生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群众期盼,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完善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对小区建筑物本体和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改造提升。

(三)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从实际出发,摸清老旧小区底数,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工作,区分老旧小区不同情况,量身制定并优化改造方案,力求设计方案精细化,改造工作品质化。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方案必须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创新机制,治管并举。创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模式,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反映居民需求,创新老旧小区自治管理模式,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实现小区后续管理的正常化、专业化,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安排

(一)改造任务

2020年共实施两批项目,第一批2019年城北办7个老旧小区改造的续建项目,共4395户,要求在2020年8月底完工;第二批2020年32个老旧小区改造的新建项目,共9859户,要求在2020年8月底前开工建设。

(二)改造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紧扣《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建城〔2019〕26号)、《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和《新余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区老旧小区普遍存在建设标准和配套指标偏低等客观缺陷,根据现状诊断评估结果、改造主体意愿、工程投资和技术水平等情况,将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分为基础型和精品型。

(三)改造标准

1.基础型。以改善老旧小区“脏乱差”为主要目标,具体包括拆除违建、完善安防设施和环卫设施、管网提升、屋面修缮、道路交通整治、亮化、停车设施等,改造标准为2万元/户。

2.精品型。以提升老旧小区品质为主要目标,在提升型改造的基础上,还包括功能提升,节能改造、电动车充电桩建设、特色培育、标识系统完善等,改造标准视拟改造小区的基础条件而定。

(四)时间安排

1.2019年城北办实施的7个老旧小区改造续建项目:2020年8月底全部完工。(由城北办负责)

2.2020年32个老旧小区改造新建项目:

①6月上旬:完成项目立项,并启动监理招标、完成全过程造价咨询公司选定。

②6月底:完成项目EPC+O招标。

③7月上旬:与中标企业注册成立物业运营公司,成立后进驻小区,配合设计单位优化方案,同时开展小区运营维护等工作。

④8月底:完成设计方案,并开工建设。

(由区投控集团负责,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各相关街道办配合)

五、改造流程

按照国家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要求,我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的流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通过调查摸底、征求意见、实施方案编制等步骤,明确老旧小区现状、改造内容、改造预算、实施主体及完成时限。

(二)项目实施。按照项目立项、项目设计、项目招标、现场施工、竣工验收、项目验收等步骤,办理项目有关审批手续,组织现场施工,实施施工监管,完成项目验收。

(三)后续管养。老旧小区改造后,进驻的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物业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任务抓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造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属地优势,统筹力量和资源,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全力配合开展违章拆迁、矛盾化解、群众工作等工作,确保项目平稳推进。

(二)加强资金保障。一是争取中央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用好用足上级补助资金等各项政策支持。二是争取市级奖补资金。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市级奖补资金。三是多方筹集资金。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居民个人捐资、捐物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三)简化审批流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属于原址改造的民生工程,要进一步简化审批办理程序,加快项目推进进度。

(四)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质量监管,对发现的改造质量方面的问题,要立即制止限期整改。改造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责令施工单位返工。

(五)加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利用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形成社会广泛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居民树立决策共谋、发展共建、物业共管、利益共享、等价有偿的理性消费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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