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不是所有闲置农房都能流转,需满足这些条件!
2021-04-02 17:28:4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43
如今的农村越来美丽,一到节假日很多人喜欢往乡下跑,你家有闲置出来的农房吗?说不定会为你带来一笔收入。但是,注意!不是所有闲置农房都能流转,需满足这些条件!
一、闲置农房流转条件是什么?
闲置农房流转交易应具备以下条件:
1、闲置农房权属明晰无争议;
2、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闲置农房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
3、流转交易项目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环境保护、本地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规定。
二、闲置农房交易流程有哪些?
1、闲置农房流转交易按“委托申请—信息发布—受让方登记—交易签约—出具凭证”的一般程序进行。
2、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接受农户书面委托,在审查权属等无异议后,统一向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流转。
村集体房产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流转。
农户也可直接向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流转。
3、自愿委托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流转其农房的,应当由转出方出具农房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4、转出方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农村产权交易申请表;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转出方直接向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流转时,转出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明;转出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须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个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交易手续的,除提交转出方的上述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方的主体资格证明,受托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个人身份证明;受托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该自然人的个人身份证明;
(3)产权权属证明材料;
(4)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村集体房产流转交易的,还须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
(5)再流转交易的,转出方须提交原流转交易的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转出方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须提交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副本复印件;
(6)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转出方应对其提交的交易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