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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宣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1-04-01 14:00:08来源:武宣县农业农村局阅读量:512

《武宣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武宣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武宣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官网截图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政策依据

根据《自治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广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通知》(桂农产权办发〔2019〕1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37号),推进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育和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现阶段应重点建设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因地制宜建立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点。到2020年,力争基本建立县、乡镇统一联网,两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和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二、《方案》的意义

根据自治区和来宾市的决策部署,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按照服务群众公益为主、政府主导科学设立、自愿平等公开规范、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建设覆盖全县、功能齐全、规范有序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推动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更好服务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

三、市场建设主要任务

现阶段应重点建设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因地制宜建立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点。按照自治区和来宾市的统一部署,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按照统筹协调、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搭建阶段(2019—2020年)。制定和完善我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各类流转交易品种、流转交易规则及标准化格式文本,结合本县农村产权交易实际,稳步推进县、乡镇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建设,探索建立各级联网的信息服务平台。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任务,2020年实现县、乡镇两级全覆盖,基本建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

(二)提升阶段(2020年以后)。不断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发展多元化流转交易模式,逐步形成运行稳定、健康活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进一步激活农村资本市场,提升市场容量和活跃程度,最大限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

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主要服务内容

武宣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并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组织流转交易、出具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政策咨询及宣传推广等;根据自身条件,还可开展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产权经纪、项目推介、抵押融资等配套服务。县级平台与上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之间,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合作共建,也可实行一体化运营,推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武宣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协调小组。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和出台我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政策和文件;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立和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加强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从各有关单位抽调组成,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对涉及到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监管的农村产权,要出台流转交易办法、规定程序和条件,做好前期政策宣传咨询、产权审查和流转交易后的产权变更登记或备案等工作,相互配合,协力抓好落实。各乡镇也要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协调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目标任务,落实流转交易市场机构和场所,配备专职人员,确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点正常运行。

(二)加快确权工作进程。结合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四荒”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衔接。对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等,要在全面清查、核实存量的基础上,做好产权界定和登记颁证工作,为进场入市流转交易提供条件。

(三)严格监督管理。农村产权流转必须坚守不改变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基本权益的底线,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框架内进行。对耕地、林地、草地、水利设施等产权流转交易后的开发利用,不能改变土地用途,不能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能破坏生态功能。各级政府要定期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流转市场开展检查和动态监测,对农地频繁“空转”、投机性圈地囤地、农地非粮化甚至非农化、租赁价款拖欠等问题,要及时依法依规处理,严格规范市场运行,确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始终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为导向,以服务“三农”为目的。

(四)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各级政府是属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日常监管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监管部门,落实监管制度,做好统计监测、违规处理、风险处置等工作。各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经本级政府统一授权,负责办理本级农村产权抵质押登记工作,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配合金融机构防范“一权多贷”“一物多抵”和处置不良贷款抵押物,降低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的不良率。可通过设立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成立农业担保公司等方式,进一步降低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要加强和完善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形成逐级调解、先调解后仲裁的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好农村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

(五)强化宣传培训。各地要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益处,提高农民的产权意识,提升农民的进场入市积极性,广泛动员各界力量参与和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要以县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为重点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基层人才支撑,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六)加大政策扶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采取对交易机构手续费、鉴证费等相关费用给予适当补助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营。探索财政支农扶持政策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相挂钩的办法,对经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在进行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时优先给予安排;鼓励将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先建后补项目、涉农融资、涉农补贴项目等纳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引导涉农土地项目进场入市交易,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制定有关引导政策,逐步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初次流转等涉农土地项目纳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业务范围,构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大市场。完善金融扶持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农村产权项目给予融资支持,鼓励各类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融资担保、资产评估等机构参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武宣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3日

>>如有武宣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武宣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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