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多高?附贷款收回条件
2021-03-26 17:33:5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315
在银行申请商业贷款,银行会要求申请人出示相关材料,已达到评估申请人还款能力,以及决定贷款额度的目的。而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也有规定贷款额度。那2021年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多高呢?住房公积金贷款被收回的条件有哪些?
一、2021年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于20201年3月5日印发实行的《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2021年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以下各因素分别计算,并按最低值确定:
(1)不高于购房全部价款(私产住房为购房全部价款与住房评估价值两者中的低值)减除首付款后的金额。
(2)不高于按照申请人及配偶还贷能力计算公式确定的金额,具体公式如下:
(月工资总额×还贷能力系数-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借款期数(月)
其中月工资总额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还贷能力系数为50%,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为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的各类贷款月应还款额。
(3)不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的,个人购房贷款额度上浮10%。
二、2021年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被收回的条件
雄安新区公积金中心有权根据借款合同对下列行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收取违约金、计收罚息、提前收回贷款或解除合同等措施:
(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或其他应付款项;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提供虚假的、无效的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或资料;
(4)借款人拒绝或阻碍公积金中心对其收入或信用情况进行检查;
(5)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不继续履行借款合同,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不继续履行借款合同;
(6)借款人或其财产合法继承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公积金中心认为可能或已经对其还款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7)借款人情况出现其他重大变化,公积金中心认为可能或已经对其还款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且借款人未追加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8)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总结:农交网小编需要提醒大家,购买商品住房的,最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30年。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不超过延长后的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不得超过70周岁)。所以大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仅要主要贷款额度,还要留意贷款期限哟!以上就是“2021年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其相关内容的全部整理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