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1年农村宅基地收费:每平方米收多少钱?怎么交费?
2021-03-18 16:12:2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614
农村宅基地各地都是有使用面积标准的,如果超出标准,是需要收取使用费的,一般是按照面积收取。那么,江西省2021年农村宅基地收费每平方米收多少钱?江西省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怎么交费?下面请看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一、江西省2021年农村宅基地收费每平方米收多少钱?
这个没有统一的标准,因为江西省各市、县、区、镇的收费标准都是不同的。
1、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参考2020年5月9日排埠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铜鼓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退出和取得暂行办法》,铜鼓县农村宅基地收费标准为:
(1)“一户一宅”超面积标准的,实行阶梯式计费:超出面积1-50 ㎡部分按每年10元/㎡计费;超出面积51-100㎡部分按每年15元/㎡计费;超出面积101-150㎡部分按每年20元/㎡计费;超出面积151㎡以上部分按每年25元/㎡起征,每增加50平方米标准提高5元/㎡计费,以此类推。
(2)“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按阶梯式计费。若一宅超面积标准的,超面积部分与多宅部分累计按阶梯式计费;若一宅不足面积标准,不扣除一宅不足面积部分。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取得宅基地的或通过法定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一户一宅”且面积在180㎡以内的按每年3元/㎡计费,超出部分和多宅部分累计按阶梯式计费;以其他方式在农村建房占用宅基地的,全部面积按阶梯式计费。
2、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芳溪镇:参考2020年6月5日芳溪镇人民政府印发的《芳溪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芳府发〔2020〕9号),芳溪镇农村宅基地收费标准为:
(1)一户一宅:超出面积1-5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不超过10元/m2计费;超出面积51-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不超过20元/m2计费;超出面积101-15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不超过40元/m2计费;超出面积151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每年不超过80元/m2起征,每增加50平方米标准提高20元/m2计费,以此类推。
(2)“一户多宅”的,其中一宅超起征面积的,超过部分与多宅部分累计按照阶梯式计费;一宅未超起征面积的,多宅部分全部按照阶梯式计费,不扣除一宅不足面积部分。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取得宅基地的按每年不超过5元/m2收费,以其他方式(不含继承房屋)在农村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的按每年不超过20元/m2收费,超过15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50平方米收费标准提高5元/m2。
二、江西省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怎么交费?
这就要看各地是怎么规定的。比如铜鼓县,可以按年度缴交、分期缴交、一次性缴交:
1、按年度缴交:在规定时间内缴交的,优惠5%。
2、分期缴交:分5年期、10年期、20年期缴交。其中,5年期一次性缴交的优惠10%、10年期一次性缴交的优惠15%、20年期一次性缴交的优惠20%。
3、一次性缴交:一次性交纳的按70年收取,优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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