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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区关于坚决制止非法买卖土地的通知

2021-03-10 16:29:18来源:袁州区人民政府阅读量:39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坚决制止非法买卖土地行为。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加强我乡辖区土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袁州区人民政府

一、坚决杜绝非法买卖土地行为。严禁村、组以及农户非法买卖土地。严禁城市户口对象进入村、组以及农户非法购地建房。对于非法买卖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实行谁买卖谁负责制,对于已在本乡辖区内非法购地的单位或个人,凡未经国土部门、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

二、认真抓好农村村民建房规划管理。严格执行“规划先行”的原则,农村村民建房必须符合村庄或集镇规划,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无规划不建房制度。

三、严格实行农村村民建房“一户一宅”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占地面积不超过120m2、建筑面积不超过300 m2的宅基地。

四、严格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管理。农村村民符合条件建房的必须依法审批,村委会要严把审批关。

五、严格农村村民建房收费管理。农村村民自建住宅,村委会不准收取土地费。不准增加农民负担,谁收费、谁负责。

六、严格实行问责制。各村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农村村民违法违规建房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的、对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的,追究各村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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