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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万安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3-09 16:06:32来源:万安县人民政府阅读量:470

各乡镇人民政府、麻源垦殖场,县直有关单位:

《万安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万安县人民政府

万安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江西省公路条例》、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为主要任务,以推动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为抓手,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实现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20年12月底县人民政府出台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明确各级路长和路长日常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到2021年底,基本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公路路长组织管理体系,建立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

到2023年底,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模式全面建立,农村公路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形成,人民群众对农村公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实施范围

列入我县管养的县道、乡道、村道。

二、组织体系

(一)县级层面:全县设立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立副总路长,由县政府分管交通领导担任;县政府班子成员分别担任县道路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市监局等单位为“路长制”责任单位。县政府下设总路长办公室,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工作人员为县级公路专管员。

(二)乡级层面:各乡镇场设立乡级总路长,由各乡镇场长担任;设立路长,由乡镇场党政班子成员分别担任。设立乡级总路长办公室,由乡镇场分管交通的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场相关工作人员为辖区乡、村级公路专管员。

(三)村级层面:各行政村设立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道路养护员为辖区村道专管员。

三、工作职责

实行总路长统一领导,路长办公室统筹指导,各级路长根据管养道路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体系。

(一)各级路长职责

县级总路长职责:县级总路长是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负责养护资金的筹措和管理使用。副总路长协助总路长抓好日常调度、协调、检查、督查等工作。

乡级总路长职责:乡级总路长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落实等工作,以及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

路长职责:路长分别是县道、乡道、村道养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路长负责组织日常巡查、养护、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协助总路长抓好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路域环境等综合管理,协调解决公路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公路运行安全畅通。

(二)县、乡总路长办公室职责

总路长办公室对本级总路长负责,负责统筹协调、拟订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通报情况等。县级总路长办公室负责审批乡级总路长办公室提出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批准计划执行。

乡级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执行总路长办公室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统筹协调所辖乡村道重大事项,对村道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定期向总路长办公室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专管员职责

专管员具体承担农村公路日常巡查、隐患排查、路域环境卫生及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负责信息化数据采集、上传等工作;及时制止公路范围内乱修乱建、乱堆乱放、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保障路产路权不被侵占。协助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

(四)县直有关部门职责

1.县政府办:负责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督查和考核内容,加强督查考核,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2.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工程指导工作,做好县道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工作;加强县道的路政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会同县公安交警大队开展公路治超限载工作;推动路长制全面实施。

3.县公安交警大队: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公路治超限载行动。

4.县财政局: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所需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5.县发改委:指导开展农村公路和运输场站建设等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6.县水利局:加强河道采砂企业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维修工程划定采砂区域。

7.县林业局:协调办理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占用林地许可手续,做好公路绿化工作。

8.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查处利用公路边沟、涵洞排污的行为。

9.县自然资源局:加大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以及公路沿线砖瓦厂、采石场非法取土、采石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1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以及公路沿线洗车、加水点开展清理整顿。

11.县民政局:负责协调和指导乡镇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乱埋乱葬进行整治。

1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农村交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3.县委宣传部:负责“路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四、主要任务

(一)做好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将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规划、村庄规划、国省干线规划等有效衔接,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交通强国建设,提前谋划农村公路的发展方向,强化农村公路沿线空间管理和资源集约利用。将农村公路建设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统筹安排。

(二)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及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我省“十四五”农村公路重点建设任务,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骨干公路网络、普惠公平的农村基础公路网络,推动县乡公路提档升级,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建设。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完善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加强日常巡查和农村公路病害防治,做好日常养护工作。每年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充分运用省级自动化快速检测成果,科学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推进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

(四)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提升农村客货运输服务水平。坚持农村客运准公益属性定位,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保障农村客运发展的保障机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可持续”。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不断完善农村物流服务网络,提升农村物流服务品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落实农村公路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全面落实省政府对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补助,县、乡两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整合使用各类涉及农村道路建设资金,创新建设融资渠道,强化资金保障能力。按照省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加大地方各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严格使用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落实省、市、县各级对日常养护资金的投入比例,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

(六)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建立农村公路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完善行政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农村公路执法力量建设,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将农村公路保护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吸收人民群众力量参与路产保护。健全乡级人民政府与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落实执法监督主体责任,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强化执法工作的配合协调、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在货车流量大的乡、村道出入口设置必要限高、限宽设施,设立明显标志,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农村公路。

(七)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成果,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逐步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实施农村公路清洁行动,清理各类垃圾和废弃物。开展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和沿途村镇美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程,加快建设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

(八)加强农村公路生态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农村公路沿线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加强对公路路域自然环境、风景名胜、饮用水水源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全农村公路生态保护机制,结合农村公路沿线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合理建设农村公路,避免高填深挖,减少对沿线生态环境的破坏。

(九)推动农村公路文旅融合。推动农村公路与文化、旅游、产业等融合发展,提升农村公路附属价值。注重农村公路文化品牌建设,挖掘农村公路文化内涵,开发农村公路休闲旅游功能,建设具有文化创意的品质驿站、观景台、休憩区等服务设施,有力支撑乡村振兴。加大农村公路文化和乡村旅游宣传力度,研发推广农村公路文旅产品,增强人民群众的归属感。

(十)强化农村公路应急管理。健全农村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公路应急预案,建立农村公路应急管理系统,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响应效率。加大抢险设备和物质投入,推动扩大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的覆盖面,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加大定期隐患排查力度,加强特殊时段安全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安全可靠。加大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县直有关责任单位要把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作为促进我县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路长负责牵头召集“路长制”办公室和责任单位,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

(二)做好信息公开。各乡镇场,县直有关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路长制”信息公开,要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县、乡、村道各级路长名单,在各路段显著位置设置“路长制”公示牌,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深入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营造社会全员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提高我县“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参与度。

(三)严格考核奖惩。从2021年开始,县政府将“路长制”工作纳入乡镇场及有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建立问题督办制度,由路长签发督办单,对公路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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