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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古冶区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全文

2021-03-01 10:44:06来源:古冶区人民政府阅读量:952

2018年11月29日,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古冶区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古政办字〔2018〕212号),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古冶区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持续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水平,加快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改革,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指导意见》(〔2018〕59号)和《唐山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2018〕236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百姓难题,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机制,着力加强房屋交易、税费收缴、不动产登记业务协同联办,在优化程序、规范要件、信息共享等方面精准施策,进一步提质提效,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19年3月底前全面建立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权责一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规范设置联办业务内容,优化整合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保护合法产权,保障交易安全。

(二)务实创新,便民高效。坚持以方便群众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为宗旨,依法确定联办业务类型,梳理房屋交易、税收和登记等关联业务审核环节,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统一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强信息互通共享。

(三)重点突破、逐步深化。坚持以房屋交易、税收和登记联办事项为重点,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实现资料一次收取、数据一次录入、业务一次办理、信息实时共享。

三、工作任务

(一)统一窗口受理并行办理。将现有不动产登记大厅、房产交易大厅中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税务办理20个窗口进行整合,统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2个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房屋交易、税收申报和不动产登记联办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全面落实“一表申请、一次性受理”等便民措施,实现从“多头找部门、多次办理”转变为“一个窗口、一次办成”。窗口统一受理后,根据联办业务类型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和税务局人员完成交易、税款征收后,将结果及时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发证窗口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相关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不需联办的事项由登记部门独立办理。不动产登记结果等可根据当事人自愿申请以快递方式送达。

(二)梳理整合申请材料。按照“不重不漏、满足法定”的原则,对房屋交易、税收申报、不动产登记所需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最大限度精简合并申请材料,编制统一申请材料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不得随意扩大申请材料种类和范围,不得违规设定前置条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申请人申请办理一项登记业务,只提交一份纸质材料,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只提交原件即可。房屋交易、税务、登记部门按照各自规定,对需要存档的审核材料及办理结果等分别进行存档。加快不动产数据整合,2018年底前完成数据移交,系统升级。

(三)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坚持依法规范登记和便民利民原则,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压缩办理时间。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20个工作日内办结外,在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2018年11月底前将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涉及房屋交易需办理事项,一般交易业务即时办结,较为复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交易、税务、登记部门按照并联办理原则,共同商议确定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房屋交易、税务部门的办理时限应设定在登记登簿前。对涉及征税需上门评估、单位转让不动产涉税事项、企业改制等特定事项,以及需要补正材料、权籍调查和公告等不动产登记,可根据实际适当延长办理时限,但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内,并明确告知申请人办理依据、办理时限、查询方式等服务信息。

(四)严格税费收取。坚持依法依规收费,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违规收取落宗费、配图费等。对依法需要缴纳登记相关费用的,在受理环节可自愿选择即时预缴、网上支付等方式缴纳相关费用。对依法需要缴税的,由综合窗口受理后将信息后台送达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纳税。

(五)推进信息互通共享。房屋交易、税务、登记部门要按照信息共享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信息交换方法,升级改造各自信息系统,加快实现交易、税收、登记信息自动交换和实时共享。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与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平台相互对接,确保相关业务办理的连续、安全、便捷。税务部门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时,可直接调用土地、房屋登记共享信息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并留存纳税人确认的调用信息记录;交易、税务部门完成交易、税款征收后,应当将结果及时反馈登记部门;登记部门完成登记后,应当将相关登记信息及时反馈交易、税务部门。

(六)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探索建立网上登记服务大厅,开通网上预约预审、网上查询等服务,实行网上接收申请材料,网上开展资料预审,现场核验办理,形成网上平台、实体大厅和移动端互通,“窗口办”与“网上办”“掌上办”互补,“有形”窗口与“无形”窗口并行。利用互联网支付平台,开通不动产登记费、政策性住房上市补交的土地出让收益等政府非税收入和相关税收在线支付,方便办事人员缴纳。探索“银行申报、信息互联、结果反馈”方式,采用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在银行、公积金网点设立不动产抵押便民服务点,实现“不见面”办理。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建设,让权利人可通过自助查询机查询本人不动产登记信息。2019年3月底前,建成具有自助查询功能的登记大厅,2019年6月底前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金卫君为组长,国土、住建、税务、财政、行政审批等部门为成员的古冶区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彭志新同志兼任,负责组织落实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相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履行部门职责,防止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区国土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梳理优化交易、税收、登记联办业务,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区住建局负责配合梳理优化房屋交易联办业务,优化办理流程;区税务局负责配合梳理优化税收联办业务,优化税款缴纳方式;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工作经费,优化非税收入收款方式。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重要意义,深入挖掘和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及时开展政策法规解读,准确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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