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出让时规划条件是指什么?有哪些内容和作用?
2021-02-27 10:44:3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349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将确定规划条件作为实施城乡规划和管控开发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和程序,进一步明晰了用地规划条件在城乡规划建设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那么国有土地出让时规划条件是指什么?有哪些内容和作用?
1、规划条件的设立依据
规划条件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提出规划建设要求,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规划条件的内容
规定性(限制性)条件:包含地块位置、用地性质、开发强度、主要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场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控制指标等。规定性(限制性)条件,要求规划设计和建设单位必须遵守。指导性条件:包含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与风格、历史文化保护和环境保护要求等。指导性条件,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尽可能遵守。
3、规划条件的作用
规划条件是评估土地价格的重要参数,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作为划拨土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内部共享材料,规划条件也是规划核实的主要依据之一。
出具规划条件的时间节点和办理流程。机构改革后,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向规划部门提出出具《内部流转单》,规划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