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纠纷应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解决办法有哪几种?
2021-02-25 13:35:0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45
近些年,邻里间因为农村宅基地分配问题发生的纠纷事件是越来越多,最终闹成民事纠纷案件的也不在少数。那么,你知道农村宅基地纠纷应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解决办法有哪几种?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应如何处理?
1、双方当事人要针对宅基地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两方能够根据自己宅基地的划分情况来协调商量,不要强词夺理,要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切记万事都要以和为贵。
2、如果上述的第一种办法没有解决的,就可以采取行政的方式进行解决。关于这种情况的当事人是个人之间,或个人和单位之间。他们能够向乡级的人民政府或县级的人民政府提出解决申请,由他们进行出面解决。此外,若双方有至少其中一方侵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将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侵犯、要求其赔偿损失,并且也可能会涉及赔款。
3、如果上述两种方式都未能解决,就只能采取司法的解决方法了。当事人是能够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的30天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来处理这场纠纷。但是采取这样的方法,是一定得先经过行政机关的处理,如果在这一层面上无法处理的,再采取司法解决,否则起诉是无效的。
二、农村宅基地纠纷解决办法有哪几种?
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关于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是有协商、行政以及司法这三种解决办法。
1、协商解决。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第16条第1款条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按照这项规定,公民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就应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
2、行政解决。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和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的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处理,该法还明确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与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第16条第3款规定:如果当事人对相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感到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的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表明公民间就土地的使用权与所有权发生的纠纷,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第16条与第53条的具体规定,首先是经过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理,若对于处理决定感到不服的,才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不过,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被侵权人是可以不经过行政机关的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4、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指的是在调解委员会(含城市居民委员会与农村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规章制度、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发生民间纠纷的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与劝导,促进纠纷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最终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纠纷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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