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四荒地承包年限是多久?农村四荒地怎么确权?
2021-02-20 11:25:3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990
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不断推进,农村四荒地的确权问题也是得到了关注。那么,你知道农村四荒地承包年限是多久?农村四荒地怎么确权?
一、农村四荒地承包年限是多久?
关于开垦荒地、营造林地及其治沙改土等从事开发性生产的,承包年限可以更长。
1993年11月5日,《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有明确规定:承包、租赁、拍卖“四荒”的使用权,最长不能超过50年。
1996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由于“四荒”治理开发的投资回收期长,风险较大,必须要有长期稳定的政策。允许“四荒”使用权一定是50年或者更长的时间不变。
1998年11月7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四荒”使用权的承包、租赁或者拍卖的期限最长是不得超过50年。
1999年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中有规定:实施退耕还林后,就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与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且依法履行土地用途的变更手续,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发放权属的所有证明。
在确定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农民承包的耕地与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以后,承包期限一律延长到50年,且允许依法进行继承和转让,直至到期后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来继续承包。
二、农村四荒地怎么确权?
根据规定,农村四荒地不仅可以采取家庭联产承包的方式进行承包,还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及其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可以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还可以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人。
所以,四荒地的确权问题也得分情况来看:
1、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新开垦土地。
《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第二十八条有明确规定:对经过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当按照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有序的确权登记颁证。
2、农户擅自开垦的荒地对没有经过依法批准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农户擅自进行开垦的荒地,需上报请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对报请国土资源部门的批准,确认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且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是必须按照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对没有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并且没有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能够采取村民议决的方式,来决定是否能纳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如果对村民议决感到不同意的,就应在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中对新开垦的土地进行备注登记,但是不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等到有关规定明确后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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