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和征用有什么区别?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的区别?
2021-02-04 12:00:2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329
我们经常会听到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这两个词,,虽然两词只差一字,但意思却大不相同。那么,你知道集体土地征收和征用有什么区别?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的区别?下面,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一、集体土地征收和征用有什么区别?
1、征收土地以转移土地所有权为条件,也就是说集体所有变成国有。征用土地则以暂时转移土地使用权为条件,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发生变化,仍然为集体所有。
2、补偿的项目不一致。征收土地除了土地补偿、青苗和地面的附着物补偿之外,还包括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用。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时期内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以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并没有安置补助费用。
3、审批的权限不一样。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而征用土地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4、土地用途的性质不一样。征收土地主要是将被征土地变成施工建设用地,能够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土地征用主要是将土地用于临时性的施工建设场地、地质勘探、抢险救灾以及建设施工材料堆场等,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并在使用期满后要恢复土地的原状,交还给原土地使用者进行使用。
二、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的区别?
1、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将要实施的规定条例,具体的实施细则。而国有土地征收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其各地方关于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一些详细的规定。
2、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采用的是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来进行评估,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来进行评估。而集体土地征收可以是分配宅基地给予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如果是城中村改造的,有些地方也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来进行,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来进行补偿。
3、两者征收的流程不同。在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如果大多数村民对补偿标准不满意的,征收决定可能就会存在很难以通过审批,这样不仅可以拒绝过低的补偿,一定程度上还能够拒绝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则是由区县级主管部门来作出征收决定,实施征收带有强制性来实施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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